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检查工作程 序,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 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使我市的反腐 败工作做到了科学规范。$$ 2005年,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 了《案件检查主办人暂行办法》、《案 件调查简易工作程序》,建立了全市办 案骨干人才库,进一步完善了依纪依 法办案的规定和程序。制定出台的《信访 举报工作程序(试行)》和信访举报工作 流程图,对受理、登记、请批、转办等各 个环节进行了科学规范。完善了网上举 报,开通了纪委书记信函专递直通车,充 分发挥了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制定的 《纠正错误案件实施办法》、《关于违纪 人员聘请申辩人的暂行办法》的有效实 施,切实保障了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 法权益。成立了申诉复查办公室,进一步 从制度上完善了案件审理程序。共办理申 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原处分决定不变的 3件,撤销原处分决定的2件。$$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大要 案协调组职能作用,整合办案力量,突出办 案重点,坚持主动出击,采取异地,交叉、 联合办案等有效措施,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 腐败分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 信来访举报电话2131件(次),立案580件, 结案529件,结案率91.2%。其中,查办县 (局)级领导干部案件14件,查办万元以上 经济案件147件,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 件132件,处分634人。查出违纪总金额 41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