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由社会保障、 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三大部分组成,承担着构建 和谐社会基础工程的重要职责。打牢基础,发挥 强势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当前各 级民政部门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锻造“强势民政”,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观$$ (一)突出为民解困,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 系$$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农村 特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 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农村救灾救济 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并 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次全面提 高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做好动态管理下的 “应保尽保”,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加大低保 资金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增 强“阳光超市”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解困济贫 的作用。开展城市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配合 有关部门启动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 活费发放工作。第三,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第四,全面落 实抚恤优待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发的《军人 抚恤优抚条例》。$$ (二)突出和谐顺畅,建立城乡社会服务体 系$$ 首先,全面做好退伍士兵安置工作。建立财 政安置保障制度,保证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 费的及时发放。要以服务于国防建设为主题,在 提高科技、教育、法律拥军的基础上,突出文化 拥军这一白山双拥工作的特色。$$ 其次,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 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推进以救助保障为重点 的社区服务,建立以居民自治为方向的社区运 行机制。加强社区服务机制和服务设施建设,合 理调整和充分利用资源,本着“权随事走、费随 事转”的原则,引导、协调、解决好劳动、卫生、科 技、体育、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问题。研究社区 服务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 员尤其是困难家庭人员在社区实现就业。完善 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 机制。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及其 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村民自治的制 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 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加强对村民自治各 项功能的整合。$$ 第三,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努 力提高城乡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本着“民办公 助,公办民营”的总体思路,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建设步伐。$$ (三)突出依法行政,建立城乡社会管理体系$$ 锻造“强势民政”,必须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规范管 理、科学管理、人性管理,开拓社会化管理的新局面。要以民间组织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创 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并重的方针,着力培养发展经济类、公益类、农村 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支持和引导科、教、文、卫、体以及随着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涌现的新型组织。加强对民间组织活动的依法监 管,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保证民间组织的健康 发展。加强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建设,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 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实行政社分开,尽早实现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 脱钩,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做好撤 乡并镇指导工作。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火葬,严控制骨灰装棺“二次土 葬”。强化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 二、锻造“强势民政”,必须提高自身素质$$ (一)坚持思路创新和实践创造,提高民政开拓创新的能力。$$ 一要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既要加强政策学习,提高自己掌握和运用 政策的水平,又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服务本领。二要勤于思考, 善于思考,研究把握民政工作的规律。三要勇于实践,善于实践,从实 践中获得真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民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民政综合协调能力。一要增强大局意识。 二要善处各方关系,兼顾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工作诉求,避免“与民争利”, 同时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政策的出台,要通过社会公示、专家论证、社会 听证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三要善 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增强 开展民政工作的合力。$$ (三)丰富“为民”情感,躬行“为民”实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一要丰富“为民”情感。做到“思民之所想、忧民 之所愁,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 姓,厚待群众,培养为民的职业情感。二要躬行“为民”实践。坚持以 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要设身处地体恤群众困难,把“为民”情感渗透到每一项民政 业务和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倾注到每一个民政工作对象身上,时刻把困 难群众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人民 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