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卓毅报道)7月4日至6日,市审计局对 东昌区审计局200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 查。$$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计项目完成情况。2004 年东昌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3项,查出违法违纪金 额3083万元,提出审计整改意见35条。二是提高审计人 员素质情况。区审计局注重“人、法、技”建设,他们将行 政执法及审计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领导带头学法讲法 用法,通过学习增强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完善 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区审计局制定了《东昌区审计局错 案追究规定》《廉政回访制度》,并聘请了十名区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被审计单位领导作为审计廉政建设义务 监督员,这对保证审计质量,促进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 作用,他们从未发生过错案被追究、复议等事项。四是 审计执法执纪行为是否规范。通过检查发现,有关审计 程序、取证、定性、处理、处罚及审计业务文书方面带有 共性和个性问题10类,提出整改建议3条。五是各类文 章刊发情况。2004年东昌局共撰写各类文章42篇,其中 在国家级报刊2篇,省级3篇,在市、县媒体发表37篇。$$ 市审计局还组成检查组,对梅河口、柳河、通化县、 辉南县、二道江区审计局在“四五”普法期间年度审计 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154个审计项目,占总 审计项目的65%,检查发现有关审计程序、取证、定性、 处理、处罚及审计业务文书方面带有共性和个性问题 32类,提出整改建议9条。通过执法检查发布了执法检 查通报,严格规范了审计执法执纪行为,促进了审计机 关法制建设。
本报讯(金卓毅 报道)市审计局结合实际,全力加强审 计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实行了审计质量“三级复核”制度。即所有的案件 都采取审计组长、审计科室负责人、法制科复核,做到层层 把关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二是对审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 和重要项目,全部实行审前、审中和审后的全程监督控制。 审前监督即审计项目在下达审计通知书之前,检查审计组 是否到被审计单位了解基本情况,搞好审前调查;是否编制 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内容、 审计步骤和方法、确定审计组长和人员分工;审计项目是否 属本年度计划内或市领导临时委托交办的。审中监督即负 责审计项目的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期间,对审 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进 行监督检查。审后监督即审前、审中监督内容及审计组提出 的审计报告、代拟订的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中是否 存在的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的问 题。三是成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对所有审计项目, 一律交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进行评估,经集体讨论后, 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人员 严重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行为或有申请复议的审 计项目,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可责令法制科及相关科 室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对 责任人做出处理。四是制定修改完善了《审计行政执法管理 规则》等制度。作为规范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业 务文书,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均可向社会公众公布审 计结果。
本报讯(金卓义报道)市审 计局根据审计署通知精神,用一个 多月的时间,对本系统“四五” 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根据市审计系统“四五”普法 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检查验收评分 标准100分)要求,对本局、县 (市、区)审计局“四五”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进行评比,经市局检查 评比:辉南县审计局、梅河口市审 计局、通化县审计局,被评为“四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集安市审计局、柳河县审计局、东 昌区审计局、二道江区审计局,被 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达 标单位;市审计局法制科、金融科 被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先进集体。沈玉祥等18人,被评为审 计系统“四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 进个人,并给予表彰。$$ 通过开展“四五”普法等活动, 市审计系统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 质得以提高,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不断提高了审计执法水平,涌现 出一批学法、执法的审计业务骨干 但也存在着个别审计人员法制观念不 强,在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行政方面 有证据资料取证不到位的现象;审计 定性依据引用法规不具体;审计工作 底稿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依法审计与 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结合不够的问 题。以及审计法制机构不健全、复核 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造成审计项目质 量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