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法院相继以“审判监督年”、“司法公开年”、“司法公信年”为主要工作载体,把审判质效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着眼节点管理,注重案件评查,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案量逐年下降,结案率逐年上升,办案时间逐年缩短,综合指数、公正指标、效能指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逐步提升。
以审限监督、流程节点管理和随机分案工作为突破点,强化流程管理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对各类案件的审限监督管理,把网上检查与案件管理相结合。2011年,中级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审限管理和发回案件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审限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凡需延长审限的一律由院长审批,凡无故超审限的案件一律予以通报,杜绝了无故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审限监督管理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临届审限的案件,一方面进行系统提示,另一方面由审判管理部门下单催办,全市法院形成了信息共享、关共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了超法定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发生。同时,全市法院强化事中监督,狠抓流程节点管理。管理监督涉及到案件审理过程、裁判文书印发前的各个环节。全市两级法院从每两个相邻环节之间的衔接上入手,根据三大诉讼法具体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做出时限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把前后相邻两个环节,及时、有效地连接起来,形成环环相扣、节节相连的程序链条和时间链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全市法院要求立案庭应在案件审查或登记立案后,将案件材料两日内送交业务庭,业务庭在庭审后5日内评议完毕。2008年以来,由于全市法院狠抓流程节点管理,全市审限内结案率逐年上升,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2011年初,中级法院实行“大循环式”随机分案机制,即对民事、刑事、行政、审监、执行案件,在同类业务庭之间进行“填坑式”大循环分案,这在全省是首创,也是法院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行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新的分案模式,有利于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防止法官挑选案件办理和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从源头上堵塞“人情案”、“关系案”的漏洞。同时也减少了案件流转的中间环节,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促进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公平与公正,经过近两年的实践,随机分案运行较为平稳,大大缓解了部分庭室的压力,基本实现了分案、结案整体均衡。截至目前,全市结案均衡度指标为0.53,高于全省平均指标值,其中,辉南县法院的结案均衡度高达0.76。
用标杆管理激励人,用典型事迹引导人,是全市法院坚持多年的做法。全市法院采取了根据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等指标,对法官工作绩效进行量化排名,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办案质量较高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排名靠后的,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向院党组说明落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察落实情况。通过晒绩效“比调撤率、比结案率、比庭审水平、比文书质量”表扬先进,激励落后,形成了人人争当最公正、最廉洁、最满意的“十佳法官”的良好氛围。
以审判质效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提升审判质效
为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使案件质量不断强化,全市法院从完善评查机制、创新评查管理措施、规范评查标准等方面入手,结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机制。五年来,全市法院强化事后评查,有效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对已结案件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等措施。常规评查即是对已审结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审判质量抽查;重点评查即是对两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发改等案件进行评查;专项评查即是对一定时期内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评查。全市法院共组织评查案件3000余件。在全面评查的基础上,全市法院着重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改判发回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媒体曝光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的评查,通过重点评查,主攻办案瑕疵这一影响审判质量的“短板”。
全市法院每季度针对已审结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问题,通过调取案件、业务庭自查、评查小组初评、召开评查会议等方式进行全面的质量抽查,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问题案件等级。每半年由中级法院抽调人员对全市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发改等案件进行一次评查。通过评查不仅发现一批优秀、良好的案件,而且认定和处理了一批问题案件,做到凡错必评、有责必纠。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完成自查和复查各类案件千余件。在评查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强化查后问责,形成激励与鞭策并重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法官业绩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有利于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被认定为问题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施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全省9个中级法院当中,通化中院的民事案件再审维持率为全省最高。
以“两评查”活动为切入点,提升司法公信
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提升司法公信,今年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两评查”活动。年初,中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细化了20多项指标逐项打分,两级法院分别成立了评查委员会。今年,全市法院共评查庭审183件,评查文书299份。庭审评查要求全程录像,刻录光碟,对评为优秀庭审与不合格庭审的光碟均在全市两级法院下发。为了确保参评文书的客观性,两级法院采取了从办案系统随机抽取裁判文书的评查方式,所有参评文书,不搞预先评选和推荐。确定参评文书后,实行分组交叉评查。通过开展两评查活动,绝大多数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做到程序严谨、文明规范;制作裁判文书达到了叙事清楚、论理透彻,全体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及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得到了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得到了全面提升。
五年来,全市法院通过立案监督、审限跟踪、庭审考评、案件评查等方式,破解了“以传统方式管案、以行政手段管人”的瓶颈制约,逐步构筑起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和“事中监督、事后评查、查后问责”的案件管理机制,实现了审判质效、司法能力的整体提升。
“集中清理销售人员占用货款”专项活动、“为金融企业清缴不良贷款”专项活动、“百名法官进千户企业”服务活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活动、“法律‘五走进’”活动……五年来,全市法院把履行职责与服务发展紧紧连在一起,每年至少有针对性地确定一项专题,集中开展一次活动,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积极助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企业专项服务行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了“集中清缴销售人员占款”和“为金融企业专项司法服务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了落实措施,及时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五年来,审理占用货款案件1327件,追回货款1.2亿元,审结金融案件5138件,收回资金3.94亿元。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千户企业”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印了《关于为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服务企业发展法律风险提示“40招”》,建立法企联系制度,设立了服务企业办公室和法律咨询电话,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慎重处理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引发的债务纠纷,采取债转股、“活查封”等方式,力求解决现实矛盾,保障负债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开展了为微小企业专项服务活动,深入分管部门,实地调查摸底基本情况,设立专门合议庭,开辟审执快速反应机制,分片包保,落实责任,针对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五年来,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267次,发出司法建议1219件,帮助审查合同2740份,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5100万元。编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涉法问题解答及风险防范80条》,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司法服务”活动,以属地为原则,确定联络法官,建立案件审执“绿色通道”。紧紧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妥善处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等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东宝集团、万通药业、修正药业、葡萄酒公司等知名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依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省高院院长张文显和市人大主任黄兴对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服务行动,维护优质高效的经济环境。
集中开展了为重点项目提供专项司法服务活动,围绕本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开发江南新城、建设“进关出海”通道、打造“精品钢城”和“医药名城”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动司法,分解任务目标,先后与超亿元重点项目提前对接,确定包保领导、包保目标和包保责任,建立一条龙包保服务小组。针对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开展司法咨询,制定下发《关于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对重点项目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审执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供研判报告和司法建议。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加强调解和协调,促使被拆迁人达成和解协议,自动搬迁,助推义乌商贸城、中东商业城等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快投产达效。开展为房屋拆迁司法服务专项行动,依法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审查规程,仅今年,受理房屋拆迁案件110件,其中,和解96件,拆迁房屋面积15488.3平方米,法院指导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征收土地的面积达65981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撰写了《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到肯定和表扬。强化行
政审判司法审查职能,纠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查处、乱罚款等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政务环境。五年来,审查非诉执行案件5476件,依法保障项目落地资金近10亿元。开展了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利用巡回办案、法律培训、模拟法庭、科普大集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处理“三农”案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开展化解涉诉信访专项行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层层签订交办案件化解责任书,实行一个案件有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做到包复查、包化解、包稳控。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周通报制度、无理访案件甄别制度,完善交办案件制度,规范交办案件程序,完善交办案件的督察,落实交办案件登记、回访,严肃交办案件的责任追究。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考核各院各部门全年工作的一票否决项,对于不能按时限完成案件化解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新发生的到省进京访案件负有责任的个人,一律实行倒查、追究,取消年内晋级评优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涉诉信访工作的奖励力度,拿出相当比例的立功、嘉奖名额,专门表彰在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并在晋职晋级上给予特殊待遇。加大化解稳控力度,成立驻京接访组,常年接待处理进京访,今年全国“两会”和“十八大”期间,实现了进京“零集体访、零过激访、零回流访”,受到市委和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在化解旧访的同时,定期排查隐患,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机制,通过案件回访、案件评查等方法定期排查已结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纳入化解稳控重点,指派专人负责化解稳控。加强与政府部门的顺畅沟通,争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救助机制。五年来,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任务,全市法院进京越级访次数和涉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十二五”开局时期,做好审计工作,确立发展目标,明确职责定位,更好地推动审计事业大发展、快发展,这是审计工作需要深入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加快审计思维由微观性向宏观性、战略性和多样性思维转型 思路决定出路、思想引领实践。审计思维的丰富和演进对于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定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强化大局思维意识。重点是突出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加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做大经济总量上促进培育产业集群,在做优经济质量上促进提升产业层次,在做强经济增量中促进加大后续产业储备;强化民本思维意识。针对民生需求多样性、多元化的特点,加强对各种类型、各种用途的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使各项事业发展成果惠及百姓、造福人民;强化卫士思维意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客观要求审计机关要在维护金融安全、经济运行安全、国家资产运转安全方面发挥卫士作用,增强守护功能,切实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损失和闪失;强化监管思维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经济秩序、规范经济秩序、监控经济秩序的职责,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更好地揭露问题、清除路障、排除隐患,保障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服务思维意识。及时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分析社会存在矛盾的成因,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化解矛盾、维护正义的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施政提供决策参考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加快审计技能由经验为主向以经验与科技并重的素质转型 目前,计算机审计技术已成为审计机关的核心技术,因此,审计机关要从计算机审计实践向掌握计算机使用理论方向转变,从初级水平向高级水平跨越,从使用模板向设计模块提升,通过培训、选调等多种方式培养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人才,以适应发展的需要;要逐步改变审计经验与计算机技术相脱节游离的操作状态,真正使两种思路、两套技术有机融合。把懂计算机技术的同志配置到业务岗位,加以锻炼,在实践中积累业务经验。让有丰富查账经验的同志系统学习计算机审计技术,从而打造以经验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为引领的二元型能力团队。 加快审计监督由主要揭露问题向查处违规与敦促整改并举的重心转型 审计机关要有前瞻性,特别是超前预判风险隐患的部位、种类、方式等,使审计工作预案准备在先、导航引领在前。审计机关要善于鉴别真假、甄别良莠、识别优劣,具有拨开迷雾的穿透能力、掀去伪装的揭示能力和区别混浊的分辨能力。审计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 促进整改是审计工作执法的落脚点。首先,应建立跟踪整改的常态监督机制,建立促进整改的备案制,及时详细按行业、按问题事项、按整改进展程度进行分类记载,分段监测;其次,建立促进整改的目标指向机制,牢固树立监督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工作理念。通过促进整改,切实监督好人民群众用血汗创造的公共资产果实,不辜负人民重托、百姓期待。对于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进展不快的状况,要查明原因,敦促限期整改;再次,建立促进整改的长效发展机制,要搞好统筹布局,完善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特别是围绕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透明度等要求,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真正把促进整改的监督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 加快审计创先争优由常态发展向提高层次、扩展空间、注重实效的转型 结合新时期发展要求,推进审计机关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双向布局、一体推进,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培育新时期审计文化,提高创先争优层次,形成市级成果、省级成果、国家级成果多层并举的创先争优新局面。要全力争创省级优秀审计项目、省级计算机优秀审计项目、省级信息宣传先进集体,省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省级内审协会、审计学会、科研工作的先进集体,同时围绕工作热点深入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在理论研讨成果上形成立足通化、辐射全省、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的三位一体发展局面。把创先争优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形成每个科、每个人、每项工作都要创先争优的氛围,使“三帮扶”工作、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治安管理、服务重点项目、服务县域经济、服务招商引资、促进新农村建设、服务社保、党建等工作都得到整体推进。 加快审计工作质量向提高标准和拓展范围转型 查找审计质量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从工作起点到终端都要加强质量管理,特别是在审计审理上,要形成审计组长审核、科长复核、法制科审核三位一体的把关局面,法制科需要把审理关口前移、审理重心前倾,切实把审计质量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每个岗位、每个人都需围绕提高工作质量做好本职工作,克服提高质量与己无关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职责抓起、从点滴工作管起。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是一个集合体,既要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也要提高后勤管理质量,既要提高硬件建设质量又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快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向科学化、现代化、优质化方面转型 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化建设水平。善于运用免疫系统的审计理论、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理论、科学从审理论,着力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既要搞好民主决策,更要善于洞悉发展变化,及时做出前瞻性决策;善于结合新发展,有效运用科学管理的思想协调工作要素,调度工作任务,调控工作目标,使各项工作协调、稳健、有序推进;完善以加快科学发展为核心的内控管理机制,使制度管理覆盖各层面、贯穿各环节、扫描全过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讲责任、干事业、为民众、重品格、识大局,完善理政方式、打造理政品格、提高理政能力、增强理政效果。 提高队伍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调度时间,实施“一审多果”的工作战略,在有效时间内使工作效果最大化、最优化。加强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自我约束、净化心灵。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使审计队伍拧成一股绳,真正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技能领先、团结拼搏的新型工作团队。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8月13日公布。《意见》提出9方面29条政策措施,从构筑民生保障网、参与社会治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行业改革开放、加强监管、优化环境、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保险业的发展做出全面战略部署。这一对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将对我国保险业产生什么影响?本报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
将成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朱铭来认为,《意见》将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放到更高层面上考量,赋予了行业更宽广的发展视野与空间。
“拿‘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来说,2013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8.29万亿元,而同期银行业总资产为148万亿元——成为支柱路仍然漫长。此外,《意见》提出到2020年末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每人3500元,而目前这个数字分别是3%和1266元。显然,实现这个目标不能靠以往粗放经营、单纯追求规模的老路子,而是要向进一步改革要红利。”朱铭来说。
在完善居民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具体举措包括: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等。
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主动参与社会管理
《意见》明确,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包括: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
“这是对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创新、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全面肯定。”朱铭来认为,近年来,保险业在很多地方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帮群众解难、为企业应急、替政府分忧,效果显著。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将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包括加大服务科技创新的保险开发力度,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各个环节提供保险保障等。
保险资金是优质长期资金。此次《意见》为保险资金参与经济建设进一步开辟坦途:鼓励保险资金投向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以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等。同时,《意见》还进一步打通了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通道:如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
“保险具有提高市场主体信用程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的天然保障功能;此外保险业目前总资产已经超过9万亿元,通过创新资金运用形式,可以成为对接实体经济、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融资渠道。”朱铭来认为,《意见》为保险业参与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全面“松绑”“加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令人期待。
巨灾保险破题在即,将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对各方关注的巨灾保险制度,此次《意见》给出明确方向,从财政支持、立法到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均有涉及。《意见》同时提出,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强调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将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防范的作用做了突出表述,令人欣喜。”朱铭来认为,以往学界争论困扰的是:我国的灾后救助力量十分强大,动员机制非常先进,相比之下如果仅仅重视商业保险的灾后补偿效果,等于“浪费”了保险的功能。“这是对保险认识的飞跃,是顶层设计的亮点。”
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外,不少涉及居民基本保障、弱势产业的保险产品与服务,都有国家政策扶持。随着我国保险业“触角”延伸至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不少亟待国家政策强健筋骨的“软肋”暴露出来。此次《意见》对近年来行业对“扶持政策”的诉求,都一一回应。
一是加强保险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特别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有关部门的风险甄别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保险数据库公安、司法、审计查询机制。
二是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三是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等。
四是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优先保障供应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加强对养老、健康服务设施用地监管,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针对性、操作性非常强,能给市场明确的政策信号,体现出国家大力发展保险的决心。我们有理由期待,到2020年能实现‘既定目标’。”朱铭来说。
“中国梦”是包括统一战线成员在内的全体炎黄子孙的伟大梦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个华夏儿女的光荣使命。当前,“中国梦”正成为引领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价值追求。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之一,统一战线必须进一步发挥法宝作用,为新时期改革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国梦”凝聚更加强大的推动力量。
坚定信心,实践中国道路
中国道路是统一战线的共同方向。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荣辱与共,探索中国发展道路,凝炼改革创新精神,共襄民族复兴伟业。“中国梦”指明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目标方向和时代使命,为统一战线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统一战线历来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一战线在中国道路上的重要法宝作用,是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和探索实践所决定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决定的,是实现新时期改革发展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客观需要决定的,在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并且要不断巩固和加强。在积极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统一战线也将进一步彰显自身的战略价值和重要功能。
“中国梦”是统一战线的共同理想,不同阶层、团体、岗位、身份的人们,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都是“中国梦”的力量源泉。统一战线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明确使命、找准定位、积极有为,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全体中华儿女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定不移走中国道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发挥重要法宝作用。
发挥优势,弘扬中国精神
中国精神是统一战线的共同纽带。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时期。伟大的时代为广大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必须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实干兴邦的进取精神,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增进思想共识、谋划发展思路、履行职责要求,形成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
“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当前,中国梦正焕发出鼓舞人心的力量,激荡起亿万人民的共鸣,不断激发隐藏在每个中华儿女身上的潜在精神力量。现今,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要开放包容、凝聚共识、团结奋进。广大爱国统一战线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不放松、不偏离;加强自身建设不松劲,学习上求深,研究上求新,实践上求精;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服务科学发展的优势作用,切实把统一战线的优势发挥出来、特色彰显出来、活力激发出来;把实现“中国梦”作为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以更加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而强大的力量支持和可靠的政治保证。广泛凝聚起爱国统一战线的正能量,努力做科学发展的推动者、改革创新的实践者、改善民生的促进者,奋力实现新时期的伟大“中国梦”。
积极作为,凝聚中国力量
中国力量是统一战线的共同基础。“中国梦”包含着亿万中国人民的民族复兴梦,也包含着各行各业的科学发展梦。统一战线要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上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把“中国梦”转化为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统一战线历来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在不断变化的历史条件下,始终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深刻理解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追寻发展梦,圆好团结梦,实现复兴梦。正确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
“中国梦”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时代课题,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应将个人的梦想与国家民族的梦想有机统一起来,面向未来,主动作为,多谋发展之策,多建振兴之言,多谋民生之利,多行务实之举。在挖掘资源优势中突出特色,在创新发展思路中提升水平,进一步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科学发展的推进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凝聚民心、开启民智、聚合民资、激活民力,在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中彰显价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广泛而强大的力量支持。
同舟共济,汇集人才助发展;同心共梦,凝聚力量促复兴。统一战线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全新时代,必须及时把握统战工作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不断增强统战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在中国巨轮破浪前行的航程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奏响改革创新的激昂旋律,高扬民族复兴的精神旗帜,以实干托举起“中国梦”,努力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4方面改革任务提出了26项重点举措,并提出改革举措在2017年前基本完成,到2020年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围绕4方面改革任务提出26项重点举措
据介绍,实施方案分别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
对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5项重点改革举措。比如,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内生活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总结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实践,提出对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定;为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提出制定地方党委决策程序规定等。
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13项重点改革举措。考虑到干部工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关注的重点,实施方案突出了这部分内容,提出的改革举措占到了总数的一半。比如,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改进政绩考核、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等制度规定;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专项治理,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健全干部激励保障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等。
对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改革举措。比如,为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还要制定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针对党员队伍建设现状,明确提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还要制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意见,对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那些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要坚决清除出党。
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改革举措。考虑到人才工作涉及面广,人才顺畅流动、发挥作用存在不少体制壁垒和障碍,实施方案一方面注重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提出制定人才工作条例,另一方面强调试点先行,针对“建立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等难点改革任务,制定重要改革试点方案,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加以规范。
一些改革举措已初见成效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和中央组织部坚持一手抓改革举措出台,一手抓出台文件落地实施,一些改革举措已初见成效。
比如,以修订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力推动了“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问题的解决;落实“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重要方针,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治理“裸官”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以更大力度推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统筹推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等,这些改革举措都已初见成效。
到2020年建立起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据介绍,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注重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注重与宪法法律相衔接,着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通过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指出,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蓝图。有了好的蓝图,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将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格督查、严肃纪律,用责任推动落实,用督查传导压力,用纪律增强约束,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保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