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以来,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拓展训练、外出考察等,使自己的理论与实践进一步结合,政策理论水平得到提高、工作思路得到拓宽、自律意识得到增强,最主要的是真正树立起“率先精神”。培养“率先精神”,对我们后备干部的成长,提高工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以“率先精神”做学习的先行者学习,要勤于思考、善于积累。通过后备干部班的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学习的根本是接受知识的同时思考自身存在的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寻求创新思路。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工作中,要学会借鉴它方经验,博采众长,挖掘本地资源优势,一点一滴积累,形成我们自己的具有特色的发展之路。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理论学习,真正使自己学会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到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和社会实践,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看到发达地区如何在实践当中解放思想,反思自己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中的不足,提高了以实践检验理论学习成果的能力。学习,最重要的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以“率先精神”提高服务人民的能力 作为青年干部,就要走在服务群众的前列,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动力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要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我们的衣食、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要诚心诚意服务群众,要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崇高追求,脚踏实地,不急功近利,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始终用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来检验我们的工作。 把发挥“表率精神”作为干部成长的出发点 后备干部的成长历程,是正确人生观、政绩观、权利观的树立过程,也是理想信念的实践过程,更是工作水平、领导艺术的积累和提高过程。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尤其是开展的拓展训练,较好地培养了我们后备干部团队精神,锻炼了我们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通过训练,进一步明确了我的前进目标和方向,要时刻做到以检察事业大局为重,在工作中克服不足、增长才干、自我加压,以良好的工作状态、优良的工作业绩和全方位的表率作用向组织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表率作用。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面前,必须要讲政治、讲原则,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组织保持一致,在政治方向、根本原则上,做到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确保政令畅通。 工作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是组织对后备干部的基本要求,对待工作要有奉献精神,以自己大公无私、高尚人格凝聚人心,推动工作进展;对待同志要有宽容精神,大事讲原则,生活多关心,为同志们创造和谐工作环境;对待自己要严格要求,做事为人以德为先,以事业为重,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时刻表现出领导干部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 以“率先精神”促进工作发展 作为青年干部,要具备朝气蓬勃,有冲劲和闯劲,面对困难有勇气、面对问题有办法、面对挑战有信心,更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式的变化而随时更新观念,率先开拓创新,打开工作新局面,有效促进工作全面、持续发展。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作为一名检察干部,必须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保护人权。同时,不断探索办案新途径,研究办案新办法,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开拓检察事业新局面。 (作者单位: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孔峻巍)8月25日上午,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大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厅召开。市委书记李伟传达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彭永林主持会议。
市领导徐斌、林仁和、刘剑桥、陈国、张宝文、胡冬梅、徐世明、宿军、李文霞、孙焕华、贾骞、裘会文、秦昌平、张学希、王学志、刘福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东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书华,市直、中省直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李伟在传达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召开九届十次全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提振发展士气、形成发展共识、凝聚发展合力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咬住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不动摇,牢牢抓住固定资产投资、生态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松劲,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不懈怠,自加压力,勇于拼搏,奋力争先,不断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李伟就结合白山实际,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提出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更加突出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紧迫、最重要的实践,是实现富民强市最关键、最核心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信心,深入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研究和落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办法和措施。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环节,作为凸显资源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打造产业支撑、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坚持不懈地抓结构、谋创新、促转型,让传统产业变身,让新兴产业领跑。紧紧围绕打造“三五二”产业格局,推动产业新型化、高端化和规模化,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经济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科技创新、产品深度开发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二产带动向依靠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由区域发展不平衡向区域协同推进转变。一是着力推进资源品牌化、资本化。二是着力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三是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四是着力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化。
———更加突出“三动”战略,增强发展后劲动力。要坚持以增量调结构,在调整中扩增量,在总量扩充中增加创新元素,优化投资结构和项目选择,走出一条速度与质量并重的发展路子。要抓住上冻前项目建设的有效期,千方百计抓前期,打造绿色通道,再开工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抓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难题,竣工投产一批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抓招商,精心做好参加东博会各项筹备工作,瞄准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龙头,研究投资动向,加强洽谈合作,推进择商选资,力争在矿泉水、人参、硅藻土、稀土镁合金等产业方面,再吸引一批战略投资者来白山投资发展;千方百计抓谋划,规划论证一批关系长远、决定未来的大项目,并力争挤进国家和省盘子,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中。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调度,保证要素供给,落实包保责任,畅通绿色通道,坚决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三个立足”:一是立足经济转型上项目。重点发展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项目,争取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一批带动力大、支撑力强、产业关联度高的重大项目。要围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资源特色产业以及生态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谋划一批项目,增加储备一批项目,强力推进一批项目,实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滚动发展。二是立足自主创新上项目。按照创新机制、融入市场,创造技术、研发产品,培育产业、做大做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和市场驱动,加快推进思维方式、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立足硅藻土、人参、镁、羚羊铁、硅、玄武岩等资源开发,加强产学研战略联盟,引进和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进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端市场的项目。三是立足抢抓政策上项目。结合“三市两区”的政策机遇,深入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国家的投资重点,努力寻找地方特色与国家政策支持的结合点,寻找重点项目与国家政策的有效对接点,最大限度地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把政策真正转化为项目、转化为投资、转化为发展成果。
———更加突出“三化统筹”,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按照全市生态城镇化建设动员大会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加快推进生态城镇化进程。要坚持规划为先、规划为要,力争年底前完成县城、中心城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规划方面要舍得花钱、敢于投入,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聘请高资质、高水平设计单位来进行规划设计,提高档次和品位,避免低水平发展、低层次建设。结合各城镇的生态、资源、产业、人文和风俗等实际情况,力求体现个性、彰显特色,形成与城镇历史、文化相衬的生态城镇风格。要积极打造产业支撑。突出资源特色,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努力彰显白山资源大市、人口小市、产业强市的比较优势,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以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就业,以产业发展支撑生态城镇建设。要围绕打造“三核、一带、三轴、多点”的生态城镇化空间格局,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生态城镇化进程。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和经营城市的理念,推动融资改革、融资开放和融资创新,引进各类融资平台,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综合运用贷款、债券、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壮大融资平台的资本金实力,扩大投融资规模,盘活城镇土地资产,最大限度地利用城镇资源、产业和政策等组合优势,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资金投入多元化,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更加突出富民惠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既是我们的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始源和归宿。当前的重中之重是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做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科学规划,落实责任,筹措资金,全力以赴解决好受灾地区群众的住房、行路、饮水、上学等实际问题,确保入冬前所有受灾群众都能有房住、温暖过冬;确保农村倒塌房屋入冬前完成重建;确保灾区孩子有学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灾后工农业生产全面恢复,全面完成各项重建任务。要把水毁房屋重建作为最迫切、最紧要的任务,抓紧组织施工,10月底前必须完成重建任务。要抓好水利工程修复和建设,推进大江大河、险工险段以及城市内涝治理,提升水利设施建设水平。对浑江干堤改造、病险水库加固、月牙河及碱厂沟河治理等工作,要尽快提上日程,加紧设计,争取资金,启动建设。
———更加突出班子及队伍建设,为富民强市提供组织保证。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推动解放思想从观念层面向实践层面转化,着力破除小胜即喜的自满思想,确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破除怕担风险的求稳思想,确立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破除封闭自守的狭隘思想,确立合作共赢的开放理念,努力形成新思路,体现新招法,实现新突破,营造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抢先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坚持根据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选人,根据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看人,根据转变发展方式的实际成效用人,让那些肯干事的受尊重、能干事的有机会、干成事的有舞台,不让那些老实肯干的吃亏、诺诺连声的占先、投机钻营的得利,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切实加强人才工作。重视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四是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五是要全面提升执行力。能否实现今年目标任务,关键取决于各级干部执行力。要树立超常规的拼搏精神、担当精神、服务精神,始终保持一股朝气蓬勃的冲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工作重心下沉,一切围着项目转、围着企业转、围着工地转,大力发扬“四个牺牲”精神,倡导“5+2”、“白+黑”的工作作风,推动重点工作和任务的全面落实。
彭永林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抢机遇,全面解读落实省委全会的相关政策。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按照政策导向,立足于白山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集中谋划一批符合省政策支持的高新技术项目、节能环保项目和循环经济转型项目。同时要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争取上级更大的扶持。要抢工期,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今年项目建设的黄金期仅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市发改委、工信局要集中对年初确定的开复工重点项目抓紧再梳理,对因故停工的项目实施重点跟进,逐项研究落实建设条件,尤其是市直的重点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赶上。市区要加快道路桥梁、污水处理、旧城改造工程进度。同时,要积极推进高速公路、铁路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谋划工作。要充分利用灾后重建的有利时机,破中求立,变大灾为大治,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上级扶持,通过灾后重建带动固定资产投入。要抢进度,加大工业运行的组织力度。这次水灾给工业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要积极组织受灾企业生产自救,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特别是因避险而停产的89户煤炭企业,要抓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
要抢时间,抓紧招商引资工作。要把引进项目、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和引进管理人才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机遇,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千方百计挖掘高端客户资源。同时,各地、各部门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各自的招商活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要抢帮扶,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次洪灾损失最大的是农民。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当地受灾情况,多方面对受灾农民予以帮扶。要组织农民加强田间管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毁耕地复垦。受淹的地块可以通过发展棚膜经济增加一块收入。农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将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等受灾户的赔付金发放到位,金融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放宽贷款条件,保障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需要,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调剂供应,同时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通过进城务工和发展多种经营等形式,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确保灾年农民不减收。要抢速度,全力以赴抓好灾后重建和民生保障。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个确保”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两次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的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全力以赴。首先要加快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科学选址、科学规划,把水毁房屋重建与新农村建设、泥草房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与生态城镇化建设和“六路安居”工程相结合,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开展重建,确保10月底前所有受灾群众有房住、温暖过冬。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要抓紧进行,尤其是在洪灾中暴露出的内涝和浑江干流堤防险段等问题,要抓紧对月牙河、碱厂沟河、浑江干流市区段南岸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要全力完成政府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整体推进“六路安居”工程,抓好“暖房子”工程。要高度重视灾后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灾后急于启动生产而引发的生产性事故。要加强受灾地区卫生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疫情。
备受瞩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了。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在法治传统并不悠久、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是一项长期性的、根本性的且比较艰难的工作。
一、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说,自2004年中国启动了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至今,司法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许多更深层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这里着重谈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司法公信力问题
司法公信力一方面体现为民众对司法的充分信任与尊重,包括对司法主体的充分信任与尊敬和对司法过程的充分信赖与认同,还包括对司法裁判的自觉服从与执行;另一方面则体现为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已经树立,广大民众对法律持有十足的信心,公民的法律信仰包括司法信仰得到空前加强。因此,一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都是以提高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作为改革目标。但是,近年来的司法公信力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滑坡。
针对法院来讲,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情况有如下原因。例如:一些群众反映的应该由政府主导解决的问题,法院不该管也不能管的案件却诉讼到法院,这些纠纷大多本应排除在司法解决之外,但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公正地解决,或者有些利害关系人因为种种原因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而起诉到法院,无论是法院不受理还是受理后无法彻底解决纠纷,矛盾都将集中到法院身上,从而降低了群众对司法解决纠纷的信任度,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再有,就是因为法官自身素质及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引起的公信力下降问题。法官如果不能合法、合理、公正的行使其职能,有的甚至于沦为法律的践踏者,不仅会使社会公众的权益受到损伤,也必将从根本上摧毁公众对一个国家法治的最后希望。历史经验表明,司法公信力的丧失,与部分司法人员滥用权力的是分不开的。因为对公众而言,如果遇到问题和纷争,不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是通过私了、上访或其他过激行为、甚至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这些行为本身与法治的要求相悖,而且还可能因此造成对法律秩序新的破坏,中国法治的进程也将举步维艰。司法实践中,一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不断增加,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提升司法公信力也就成为趋势必然。
(二)司法权威问题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司法权威的巨大意义与作用,因为只有社会公众有了对司法的信仰和服从,才可能使整个社会置于以司法裁判为核心的规则体系之下,并因此重构社会的利益秩序与价值准则。
我们所说的司法权威不是法官个人的权威或法院的权威,而是制度的权威或法律的权威。但制度的权威、法律的权威是通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活动加以体现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官和检察官就成为司法权威的载体或象征。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司法权威的缺失对于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性,正确认识和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促成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之间的良性互动,以确保司法目的的实现。
司法权威的树立与维护,一直被视为国家法治化的关键。可是,实践中却存在诸多影响法律权威的问题。一是公民没有从实质上参与司法过程。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真正受益主体的普通公民,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缺少有效参与,导致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民的司法诉求与利益吸收不够,造成普通公民既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切身利益提出其所关切的实际问题,又不能参与到司法改革的具体讨论与设计过程中。从而会因某个不公的案件而影响了对司法的信任,司法权威降低。虽然目前司法活动中已经有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公民参与司法的形式,但是一些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实际工作中却出现陪而不审、监而不督,走形式、装门面等现象,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司法实践中来。因而,司法应当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解决纠纷的需求,以公民更好地接近正义为目标,体现司法形象的亲和性、司法服务的可接近性,从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二是少数司法错案的发生。不管是河北强奸杀人的张东身案、河南赵作海案,还是很多仅仅事关小纠纷的荒唐民事判决,都在不断削弱国家努力建设的司法权威,从深层次原因来看,司法队伍的职业伦理建设、对法律和法治的真正理解以及对公共利益的恪守,都存在较大问题。就像一只木桶所能盛水的限度,不是决定于构成这只木桶多数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木板。人们对于司法权威的信任度与服从度,犹如木桶的容积——只取决于司法判决最糟糕的水平,而不是最优秀的案例。所以说,司法人员的素质及工作态度问题,已经成为司法权威中的短板,只有弥补了这块短板,才可能真正提高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几点建议
司法改革一直是全国人民关注的话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大提出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推进到深化再到进一步深化,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司法体制的厚望与改革的必要性。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尚属首次。更充分的证明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司法权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具有独立自主性。无论是司法机构还是司法人员,在从事司法裁判活动时都必须在证据采纳、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保持独立自主性,不受来自司法机构外部或内部的任何压力、阻碍或影响。但是,目前地方法院的设置以行政区划为依据,容易受到行政干扰。一些地方以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名,对部分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有些领导干部甚至对具体案件作出指示、批示,干预法院独立审判。更有甚者将普通民事案件政治化,将经济案件上升为政治事件,以影响稳定为名用非法函件的形式干预司法,否定法院的判决,这些情况不由得不让我们再重审司法独立的必要性。
首先,要保证司法机关的整体独立。司法机关无论在司法裁判还是在司法行政管理方面,都独立于法院之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受外部力量或权威的控制和干预。正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及青海先行试点的“人财物统一管理”,就将省以下的地方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命权、财政经费由省级政府统一管理,减少地方司法机关受同级中共党委的干扰,上述的改革方案解决了司法机关的整体独立的问题。
其次,要确保司法机关的内部独立。检察机关及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有制度上的保护,不能受制于单位其他成员或上级单位,否则同样会危及司法独立。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保证司法独立,不受行政权力干预的有力措施,这样有操作性的规定,将有利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再次,要保证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独立。作为司法人员,除重大事件外,要独立处理案件,并承担相应地后果。除不受上级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干涉外,还不能受本单位内部其他部门或行政首脑的干涉,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否则,司法工作人员会有工作情绪,积极性会降低,责任感差,使一些案件不能公平公正的处理。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及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
(二)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但是,单从法院来看,存在审判委员会这样一个我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可是审委会却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审委会成员的意见只记录不公开。这意味着,没有人要对集体决定承担责任。由此也引发一种怪象:当法官不想或者不愿意承担责任时,就将案件提交审委会决定,然后静待结果。甚至有些法官,案无大小全部提交审委会处理,自己则退化成了法庭上的一个符号、判决书上的一个签名。这种通过行政力量改变案件定性,且不用承担错案责任的做法,完全无视检察官、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将司法裁判异化成“个人决定、集体担责”的怪异模式,而这正是司法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没有工作责任感的原因,同时也是导致司法不公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以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为主的司法责任制,法院、检察院传统的目标量化考核评价模式中,一些项目的设置显然已经不再适应新制度的要求,比如检察院把不起诉率、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作为衡量公诉案件质量的标准,往往造成对办案工作的干扰等等。因此,四中全会重点强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些都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重要举措,必定会发挥它积极的作用。
(三)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在国家人权保障制度体系中,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权立法保障是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人权执法保障是重点和关键,人权司法保障就是不可或缺的救济手段和最后防线。
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规定中,重点的问题就是错案。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权利,防止无罪的人受到刑事法律追究,防止有罪的人受到不公正的处罚是重中之重,也是构筑司法权威的关键。
相对司法机关的公权力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容易受到侵犯。所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就要强化对司法权力的限制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侵犯人权。
首先,要树立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目前,由于人为及制度的原因,错案发生的概率较大。因此,提倡司法活动中应始终坚守人权保障,督促司法人员防范错案发生,做到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因为“错放”只是错误地放纵了一个罪犯,而“错判”的后果则造成对人权的侵犯和司法公信力的下降。
其次,要以人权保障制度为根本,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国的刑事错案原因都大致相同:口供依赖、非法取证等。究其原因,还是人权保障制度还没有彻底落实。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保障,加强对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取证行为的制度设计,明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强化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因此,要根除制度上的协作办案和实践中的控辩失衡等制度漏洞和弊端,尽力防止错案发生。
再次,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为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提高司法行为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及权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中会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终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作者单位:中共白山市委党校) 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