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集安市围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低保管理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城乡低保对象中还存在极少数的应退未退人员,这些人员虽然不多,却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就集安市来说,低保对象应退未退已成为阻碍低保工作有序发展的最大绊脚石,解决低保应退未退问题已迫在眉睫。
造成低保对象应退未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近几年,集安市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设立低保对象永久性公示板、新增低保对象公示等多种社会监督形式,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低保覆盖面广,城市居民邻里之间走动少,以及挂牌户较多等情况,致使在社区(村)设立的低保公示板上,有相当一部分低保对象不被大家所熟知,尤其是对于一些多年享受低保的人群,已鲜有人问津。据统计,城乡低保公示板上的低保对象,约有10%的人员大家都不知道是谁。现有的社会监督形式和公示制度,已不能满足低保对象应退尽退工作的需要。
监督举报缺乏动力。由于缺少对低保检举人的奖励,致使低保举报缺乏动力。有的人明知道某些家庭不应该享受低保,但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总觉得他们拿的是国家的钱,去举报又没有好处,既浪费时间还得罪人,没有必要干“出力不讨好”的事。这也使得低保社会监督功能不能得到完全施展。
对“应退未退”对象的处罚力度有待加强。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很少能遇见低保对象摆脱生活困境,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超出低保标准能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取消低保资格。究其原因,就是对“应退未退”低保对象的处罚力度不够。应退未退对象抱有贪心和侥幸心理,觉得只要不被发现,能多拿一个月是一个月,而且被发现也就是停发低保,最多就是把最近领取的低保补助金退回,自己又不会遭受什么损失。而且民政部门在追讨违规享受的低保金过程中,其他行政部门不能给予足够的支持,致使处罚工作很难开展,也是滋生应退未退人员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息共享有待完善。与工商、税务、运管、社保和其它保险公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信息核对,是确保低保应退尽退最基本的前提。由于未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给低保信息核对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定期开展的信息核对工作,还停留在手工单人核对阶段,这也导致核对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在信息核对工作中,有的部门怕麻烦、担责任,很难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民政部门想要相关数据,每次都需要相关领导去沟通,才能为民政部门提供数据,致使信息核对工作不顺畅,清退超标人员不及时。
针对上述产生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从而使城乡低保工作在巩固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应退尽退。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是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应退尽退”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在原有监督举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示覆盖面。在社区(村)设立永久性公示板的前提下,要将居住小区(小组)作为低保公示突破点。在各个居住小区(小组)显要位置设立低保对象永久性公示板,并增加低保对象公示内容,要将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家庭信息,全面添加到公示板上。形成低保公示、邻里监督的全新社会监督工作格局。
制定低保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低保举报奖励机制是调动举报人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的方式,可以全面调动知情人的举报积极性,使全社会每个人都能成为低保监督的一份子。对举报人提供的违规享受低保对象线索,一经核实,视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不同额度的奖励,并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把握好举报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也要防止恶意举报,干扰低保正常工作秩序。
加大应退未退人员处罚力度。对情节非常恶劣的应退未退人员,其拒绝退还低保金或拒绝缴纳罚款的,要由政府牵头,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使低保应退未退人员,认识到严重后果,在其家庭摆脱困境,超出低保标准时能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取消低保救助。同时,设置信誉黑名单,对应退未退对象中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在处罚的基础上,使其三年内不能享受民政部门其它惠民政策。使其牢记:过必被现,现必被罚,罚必被拒。
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与工商、税务、人社、保险和运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当城乡低保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优惠时,共享平台会及时提示民政部门,其家庭情况已发生变化,使民政部门能第一时间掌握其家庭变动情况,并对超出低保标准的家庭及时停保。
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低保对象应退尽退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机制,要将应退尽退工作贯穿于低保管理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城乡低保应退尽退工作。要把群众满意程度和信访多少作为工作标准,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尺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现问题不去处理和信访属实未能及时查处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低保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让低保工作成为人民放心、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调整工作思路,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新路子。 检察机关如何增强服务意识,一直是院班子认真研究的问题。院领导抓住解放思想这一关键,专门召开会议,集中进行了一次解放思想大讨论,紧密结合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查找了在法律监督能力、服务大局能力、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经过充分学习、讨论、交流,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既要做吉林振兴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又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上来,统一到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要服务发展大局上来。在工作中坚持“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只要有利于经济振兴,就坚持服务不动摇”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公正”的方针,先后制定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四走进”活动方案》,要求检察官们带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真正为群众解决难题。通过走访、案件回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共疏理了5类20个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已边学边改,有的正在整改过程中,一时解决不了的,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班子建设、干警教育、服务措施、监督制约、办案工作等10大部分92项600多条的规章制度汇编,还建立健全了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案件初查评估机制。 针对群众反映涉农案件多的问题,院里提出严厉打击涉农案件,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思路。春季是农村发生抢劫、盗窃等案件的多发期,为了保证春耕生产,针对农用生产资料问题、盗窃农村正使用的路灯电线杆案件、滥砍盗伐林木案件,积极与公安、法院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做到快捕、快诉、快判,震慑犯罪分子,维护了农村稳定。年初,在走进农村活动中,院领导带队深入东昌区金厂镇龙头村走访时,村干部反映去年全村1200多户人家,有200多户在种子公司购买的种子,收成不好,给农民带来了严重损失。农民们反映说“我们从来没有参加过种植培训,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农民技能培训的资金哪里去了?”带着疑问,干警在走访东昌区江东乡佐安村时,问及农民培训问题时,农民也反映:“乡里干部把他们身份证都要去复印,说是市劳动就业局设培训基地用,结果也无音信了”。走访干警把这一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引起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对此案进行秘密初查。结果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查出了市就业局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窝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针对群众反映涉外婚姻使许多人受骗的问题,东昌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我市金香涉外婚姻服务中心诈骗案进行立案调查。通化市金香涉外婚姻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6月,有市民政局颁发的登记证书,法人代表王某利用合同诈骗17名妇女,诈骗金额52万余元,王某已潜逃到科威特,公安机关已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国务院于1994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因此,此案也牵出了市有关部门违法滥用职权案。 针对群体上访事件多的问题,院里提出注重化解矛盾延伸工作的工作思路,及时化解群体上访事件。在走进项目活动中,院领导了解到市贵隆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东昌区“通天河棚户区改造工程”后,为安置动迁户,避免进京上访,急需安置资金,检察院以此作为重大项目服务的切入点,积极协调市信用联社一次性为贵隆公司贷款250万元,为项目缓解了资金问题,化解了上访户的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陈玉辉跳楼死亡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影响很大。面对重大群体上访事件,院里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终使该案的处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2009年元旦过后上班第一天,死者陈玉辉家属代表就来到区检察院,感激地说:“检察院是公平执法的,我们老百姓信任你们,你们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一生都忘不了。” 在细致深入基层调查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出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棉纺社区有一段街道没有路灯,晚上经常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群众无安全感;石棚村人口只有1200余人,犯罪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就有40多人,犯罪率5%,村干部及村民普遍存在不懂法的问题;金厂镇龙头村去年200多户买到了假种子,到秋天玉米棒子长的很大,但所结颗粒不成熟,给农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市永康木业公司改建厂房,扩大再生产,可是有一条高压线从厂区通过,致使厂区改造计划一直无法实施等问题,4月20日,东昌区检察院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需求,统一研究部署,制定服务措施,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本报讯(梁清祥记者孙亚光)梅河口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蓄积发展内力,以思想解放盘活发展动力,实现了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晋升到全省第3位,被评为中国十佳和谐县(市)、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两次被评为全国综合实力中小城市百强,三次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 明确科学发展思路,确立区域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梅河口市确立了建设富裕和谐区域中心城市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的发展定位,坚持工业立市、突出项目拉动的工作思路,做强做大能源、医药、食品支柱产业,连续三年开展了“项目开发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项目包保、督察考核、激励、融资等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开工建设项目669项,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8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亿元,年均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年经济贡献率在50%左右,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今年,该市自我加压,确定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7%、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37.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的目标。 咬定加快发展不动摇,加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撑力。围绕资源优势上项目。把油母页岩、煤炭、煤矸石等资源开发作为“龙头”,成立项目推进组,积极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大型央企沟通联系,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投资30亿元的华能梅河口煤矸石热电联产、投资15亿元的抚矿集团油母页岩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主导产业上项目。围绕能源产业,实施了阜康热电热源扩建和国能生物发电等3个亿元以上项目;在医药产业上,实施了多布瑞菲制药等5个亿元以上项目;在食品产业上,实施了阜康酒精、正方牧业等7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6个,完成投资67亿元,工业经济对财政贡献率达到73%,为经济发展积蓄了后劲。围绕商贸物流上项目。引资14亿元,完善和新建大米、果仁、建材、汽贸等一批特色专业批发市场。今年全市计划安排续建、新建3000万元以上项目11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5个,总投资310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4亿元。年初以来,该市经贸考察团先后赴港澳、江浙地区招商,签约项目总投资52.9亿元;4月初,梅河口经济开发区与中科院签订合作协议,在梅河口建立中科院分站,为促进产业升级提供科技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投资40亿元实施“八类百个项目”。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主街主路硬化等10个项目,使城市整体功能更加完善;三条过境高速公路、河东新区路网等8个项目,使城乡道路交通更加便捷;“百湖之城”、五奎山绿化美化等28个项目,使生态环境更加改善;农村安全饮水、海龙灌区节水改造等8个项目,使农村水利设施更加完备;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等15个项目,使群众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7个项目,使教育教学条件更加优越;市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建设等5个项目,使医疗卫生条件更加提高;文化活动中心、军休综合楼等19个项目,使城乡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围绕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全市完成泥草房改造4438户,占省下达任务的448%,占通化市下达任务的144%;农村参合率达到90%以上;为农村低保户、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750万元;解决1.4万人饮用劣质水问题。用新增财力改善民生。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开发公益岗位100个、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1万人;全年新增低保3600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提高105元;分两次调整提高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月人均提高560元,达到1102元。 树立服务理念,营造科学发展优质环境。提供最优的政策环境。完善了投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宽松的政务环境。制定项目“全程承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取消268项行政审批权限和事项,落实“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工作,实施政法部门包保企业平安建设责任制。今年5月,该市再次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在全市开展“政企共铸诚信”和“银企共铸诚信”活动,打造政企、银企共讲诚信的发展环境。市财政三年拨付36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奖励,返还企业政策资金2亿元,努力营造对项目建设有贡献的政治上重用、经济上重奖、政策上重扶的全民创业氛围。
□赵庆涛 阳光失去了往昔的活力,懒懒地发出柔和的光,伸手可以触摸到寒冷的感觉。几片秋叶临窗飞舞,久久不肯离去,似乎要给我这个远行者道别。卧室里静得出奇,只能听到空调运转的声音,别离的惆怅悄悄弥漫,妻坐在床上给儿子哺乳,低头不语,还未满月的儿子咂着小嘴乖巧地吮吸着乳汁,瞪着眼睛充满了好奇。 那一刻,我真的不想说离别。我多想挽留住匆匆逝去的时间,以弥补对妻子深深的愧疚,无能为力的我只能抱怨时光的短暂。刚为人父的喜悦瞬间被伤心的别离而替代,忙碌而又快乐的幸福荡然无存。我不忍说出我要走了这四个字,虽然闭着眼睛,但妻子的眼角早已湿润,她知道那一刻迟早要来临。就这样,我静静地注视着妻子,心灵深处似乎可以感受到她对丈夫的深深抱怨。十月怀胎,妻子独自坚强地度过了妊娠反应期,每当我电话里问起身体怎么样时,妻子总是淡然地回答:“还行吧!”其实,我能从妻子的语气里读懂她无奈的叹息:不行又能怎样呢?你又不在身边,说了还不如不说,徒增伤心。因此,每次和妻子打电话我都会主动转移话题,避开妻子敏感的神经。每次妻子去医院体检,从来不告诉我结果,当我问起时,她总是抱怨说:“你能管得了什么,你就负责收获不管过程。”,我哑然无语,是啊,我做了些什么,想给妻子一些关于孕妇的注意事项,妻子听了后经常会反问:有没有别的,你说的谁都知道;想告诉妻子应该吃什么营养品,妻子总是说,听你的小孩都生完了。每每听到这些,我都保持沉默,因为也许沉默能让妻子得到牢骚后的满足。离预产期还有10天,妻子催促我早些回来,而恰赶上部队要参加一项上级的考核,我又必须参加,只能每天向妻子汇报再等等,考核结束马上回去。就这样妻子连续期盼了七天,几乎对我失去了信任,他知道在我的口中永远得不到确切的时间,生气地说,随便吧,你自己看着办。考核一结束,来不得半点犹豫我迅速请假赶回家,我庆幸妻子分娩时我还能守在身边。 只让妻子感受了三天有人照顾的幸福,妻子就因到了预产期住进了医院。当我征求妻子是剖腹产还是顺产时,妻子坚定地说,顺产。我本想减轻妻子的痛苦,可妻子说出了剖腹产的种种不利因素,坚持受再大的苦也要顺产。在待产室里,我每天都在心灵震撼的感动中煎熬,一声声痛苦的呻吟声,让我懂得了女人为新生命付出的伟大,有的疼痛达一天多,有的几小时,撕心裂肺的哭喊难以抹去心中的记忆。预产期到了,妻子还没有要产的迹象,为了能让孩子早日出生,医生建议使用催生素,妻子欣然默许,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些许恐惧。药水慢慢注入妻子的体内,这也意味着妻子将踏上一次生命中难以承受而又不得不勇敢面对的历程,药效发挥了作用,妻子不停地闭着眼睛摇头,双手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感到一股股力量向我涌来,我有些忙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帮助妻子减轻痛苦,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无助的低吟。临床的产妇说,看你爱人反应不太大,好像不怎么痛苦。我说,不是不痛苦而是妻子强忍住了痛苦不让自己大声呻吟,因为妻子任何时候都比较坚强。最让我揪心的一刻来了,妻子已经疼痛难忍,医生要求立即进产房,当我把已经疼得近乎没有力气的妻子搀扶起来的时候,她颤抖的自己站起来,双手紧紧护住腹部,我知道那是她生怕孩子万一生下来而掉在地上。随着妻子几声痛苦的大喊,伴着婴儿的啼哭,我终于松了一口气,那一刻我既心酸又幸福。 一幕幕刻骨铭心的画面在我眼前清晰地播放,真的很想留下来陪妻子度过最需要关怀的日子,而我又不得不说出伤心的离别,留给妻子再去承受带孩子的辛苦。我要走了,我近乎哽咽地说出了这句话,就一句话,妻子的眼泪如涌泉般唰的流下来,“你走吧,赶紧走!”妻子闭着眼睛催促道。我没有动,我想再看妻子和孩子一眼,虽然短暂的时间不能再为妻子做什么,但我想再用一颗愧疚的心给妻子哪怕一分钟一秒钟的补偿。儿子啼哭,妻子紧紧抱住了儿子,从狭隘的棉被缝隙里我听到了妻子哽咽的催促:“走吧,早晚都得走。” 妻没有挽留的语言反而让我更茫然无措,我安慰道:“七月我回来。”转身离开了让我恋恋不舍的家。列车上,我时常对着窗外回忆分别的情景,泪水、无奈、抱怨,充斥着脑海,说不出为什么,突然我感到被幸福包围,深深的想对妻子说:你是伟大的,我是幸福的。
本报讯(记者党淑梅)2009年以来,我市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抓住投资拉动这条主线,全力构建经济开发区发展平台,大力招商引资上项目,迅速扩张经济总量,财政实力稳步增长,县域经济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09年,七个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88.2亿元,同比增长24.9%;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达到39.3亿元,同比增长15.9%;地方级财政收入预计达到19.7亿元,同比增长23.9%;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00亿元,同比增长62.9%;农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5542元,同比增长8.1%。 突出投资拉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去年,各县(市、区),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因素,多措并举广泛吸引域内外可利用资金,为项目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积蓄了强大后劲。全年七个县(市、区)新开工项目1702个,到位资金482.4亿元。 确立“工业立县”主体地位,狠抓县域经济开发区建设。去年七个县域经济开发区已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全部制定了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一批优质项目稳步推进,县域经济开发区呈现了迅猛的发展势头。2009年全市县域经济开发区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0.7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6.2亿元,固定资产完成190.2亿元,共有248个项目动工,到位资金121.8亿元。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想富裕农村,必须减少农民,这是农村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任务。在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中,市、县、乡(镇)三级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 我市驻外机构和先期外出打工人员的作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劳务信息网,定期发布、交流、预测、预报打工信息,为农民打工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回乡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力争使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2009年,全市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1.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3.4亿元。 大力培植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各地围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通过加大投入、改制重组、资本运营、合资合作、技术改造等措施,做大做强现有的龙头企业。围绕中药材、山葡萄、绿优米、果仁、畜禽产品、林特产品、山野菜等资源优势,兴办一批新型龙头企业,全面提高了我市农产品加工水平。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正方鸭肥肝、辉南县卓越公司、华健米业、柳河县康华牧业、新天地化工、通化县金贡源米业等龙头企业已经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狠抓经济强镇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在过去的一年,我市经济强镇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很多经济强镇基本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产业发展模式,后续项目也有一定的储备,经济可持续发展态势良好。按照“年度全口径财政收入1000万元以上、当年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经济强镇评定标准,2008年度市级经济强镇的数量达到28个,创历史新高。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的势头,预计2009年度我市经济强镇的数量还会有所突破。 “百镇建设工程”进展顺利。自省百镇建设工程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谋划、积极争取,有12个镇纳入省百镇建设工程,其中快大茂镇、柳河镇、山城镇、金川镇4个镇列入全省25个首批启动镇行列。我市首批启动的4个镇,严格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项目招标,施工精细的原则,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这4个镇的23个项目贷款资金总额为2189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其中梅河口市山城镇6350万元,辉南县金川镇5890万元,柳河县柳河镇6350万元,通化县快大茂镇3300万元。目前,这4个镇已完成投资11310万元,占省投资总额的52%,预计到年底这4个镇将超额完成省里的投资计划。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785件,同比减少3.9%。审结7696件,同比增加3.7%。其中,中院受理1259件,同比增长1.8%,审结883件,同比增长21.1%。全市法院16个集体和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份成绩单里,包含着全市法院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维护稳定的坚定信心,促进和谐的不懈努力,强化管理的实际举措,队伍建设的硬性措施。 发展是第一要务。全市法院在为发展提供有力有效服务上下工夫 今年年初,通化中院党组开展了“全市法院走访企业”活动,以中院党组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法院班子集体为单位,先后深入通钢集团、万通药业、葡萄酒公司、伟刚木业等具有代表性的60户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障和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和《关于为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建立法企联系制度,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和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向辖区1000家企业发放了“致全市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和《服务企业法律风险提示“40招”》。今年以来,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69次,发出司法建议180条,帮助审查合同136份,为企业避免经营损失1500万元。对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现已审结涉及重点项目纠纷案件76件,标的额1.84亿元。 审判执行是中心工作。全市法院在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工夫 上半年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795件,判处罪犯856人。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审判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向市政府抄送了《2010年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对于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纠纷案件尤其关注,审慎处理,上半年,共疏导化解房屋征收纠纷案件117件,既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促进和谐是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工夫 在已审结的5029件民事案件中,有2950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到58.7%,全部实现案结事了。6月9日,省高院张文显院长带队来通调研期间,对全市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拓宽调解途径,注重调解方法,推行诉前和庭审调解,采取到庭调解、就地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员和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及其亲朋好友参与调解等方法,尽可能调解结案。依法妥善审理了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报酬以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以法律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培训调解员96人次,指导调处纠纷275件。发挥特邀调解员和专业调解员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诉讼外达成调解协议1136件。《人民法院报》在一版报道了通化两级法院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 质效是法院的生命。全市法院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下工夫 全市法院从加强审限管理入手,利用审判网络平台,扎实搞好临近审限或内控审限的提示、跟踪和督办。严控审批权限,规定法定延长审限必须由院长签批,全市法院上半年没有出现无故超审限案件。加大了案件评查力度,在日常评查的基础上,年初集中评查了100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审查100件中院维持的案件、回访了100件案件当事人和走访了100件案件代理人,专项评查比例为11.3%,常规评查案件比例达到100%。加大错案追究力度,对评查中确定的问题案件和不合格裁判文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大会通报。在年初省高院公布的全省各中院审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情况通报中,中院名列全省前茅。 队伍建设是基础。全市法院在抓管理上下工夫 全市法院以“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和法官干警把握方向、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司法巡查,着重解决了司法不公、不廉、不文明等问题,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廉洁司法教育,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举办“庆七一、歌颂党、首届法官文化艺术节”,以文艺汇演、廉洁司法为民演讲、书法、绘画、摄影及剪纸等形式,展示法官风采,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法院发展软实力。全市法院连续3年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干警,在软环境及行风测评中全市法院位次全部前移,2010年中院的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高票通过。
本报讯(记者冯岩)4月20日上午,全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新闻发布会在长举行。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庄严作主体新闻发布。 庄严介绍,“双百千万”人才计划是我省为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昨天,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标志着“双百千万”人才计划正式启动。 围绕“双百千万”人才计划的总体设计,庄严介绍,2010年10月召开的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作出了实施“双百千万”人才计划的战略决策。计划用3年时间,集中培育和支持一批高端人才和适用人才在吉林创新创业,为促进我省十大产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包括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千名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万名兴农带富之星培养计划和万名社会工作人员培养计划。这项工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统筹组织,6个子计划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委和省民政厅牵头实施。通过整合各部门力量,共同把这项工程打造成为全省人才工作的“龙头”项目,带动人才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庄严强调,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实施是“双百千万”人才计划中重点支持人才引进的一个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计划每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至40人,力争3年引进100人以上。 关于引才重点。我们确定引进人才的基本标准是: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重点引进5类人才:一是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医药、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重点产业领域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在我省投资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三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发和从事基础研究所急需的领军型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四是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五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地方有专门引才计划配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关于引才渠道。我们将重点开辟6条引才渠道:一是项目引才,针对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引才活动,促进项目建设与人才引进的有效对接;二是展会引才,依托“东博会”、“农博会”、“汽博会”等大型展会,开展人才交流和引进;三是园区引才,鼓励和支持各产业园区完善引才政策,吸引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才投资兴业;四是基地引才,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鼓励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新模式;五是猎头引才,定期向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和猎头公司提供紧缺人才目录,建立引才合作关系;六是网络引才,利用吉林省人才工作网和海外专业协会网站,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拟引进人才经用人单位或产业园区推荐申报,省人才办组织评审和考察,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引才计划,享受引才政策。 关于引才政策。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我们专门研究制定了5个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 一是在资金资助方面。对引进的创业人才,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资助,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并免收3年租金,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对引进的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引进人才研发的产品进行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时,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给予3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二是在收入分配方面。引才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金,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转2版)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纪律,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和参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各级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全面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组织领导不力,发生严重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二)发生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问题,制止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暗示、授意、指使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
(四)发生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问题,不支持、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甚至干扰、阻挠调查的;
(五)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
为。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省
属高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工作失职、渎职,组织实施不力,招生考试中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区、考点、考场发生严重舞弊事件的;
(三)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招生计划,降低、改变录取分数,招收、补录不符合条件考生的;
(四)利用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的;
(五)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
为。
第五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参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应依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公安、保密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过程中造成试卷被盗、丢失或失密、泄密的;
(二)公安、工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经销、贩卖考试作弊器材,对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打击查处不力、发生重大作弊事件的;
(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的;
(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考试工作人员,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现场监督管理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工作失职、渎职,严重不负责任,监管不力,考场秩序混乱的;
(二)违反规定为考生调换座位,将试题、答卷等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答案、涂改答卷、更改考场原始记录的;
(三)未正确有效使用金属探测仪、屏蔽器、电子监控巡查等防止作弊设备和系统,或发现作弊器材带入考场不坚决纠正和不及时报告的;
(四)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谋取利益,纵容或伙同他人作弊的;
(五)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应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六)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
为。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
在招生考试中,纵容其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或为其实施舞弊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利益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八条考区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生严重招生考试违纪和舞弊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对发生本办法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其他有关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招生考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和省各类教育统一考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