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兆军报道)近日,东昌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对依法任命干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东昌区法院提名拟任命的3名庭长、7名副庭长、4名审判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围绕《宪法》、《地方组织法》、《法官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审判工作案例进行了综合测试,增强了拟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本报讯(徐基砝王峰报道)通化县安监局行政审批窗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该局建立健全了审批大厅服务制度,实现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结。 近年来,通化县安监局坚持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严格把好安全准入关,在产业政策和安全准入范围内,对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毫不犹豫地“推进”,对不符合安监准入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打压”。通过对不符合安监审批要求项目的否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同时,实行项目、依据、申报材料、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经办人员和审批结果的公开制度。 为全面提升安监窗服务质量,该局还采取电话、信函、走访等各种形式征求被许可人意见,经综合分析后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并将窗服务质量纳入年度考核,采取适度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设立部门领导进驻大厅“接待日”制度,由局分管负责人每周一到大厅值班,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 为了避免申请人重复办理,该局还要求窗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过程中,耐心解答,实行“一清”服务制度。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审查,手续复杂的实际情况,县安监局主动协助企业准备相关送审资料,并积极与相关审批部门沟通,帮助企业联系审批事项,预约服务制度。服务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可预约经办人员在非工作时间为其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通化县安监窗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581件,办结率100%,从未发生因企业和群众对安监行政审批窗不满意而受到投诉的情况。
近年来,在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中,发现仍有部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白条、普通收款收据(或自制收据)列支。二是发票填写内容不齐全,取得的发票中数量和单价栏均为空白,经济业务内容太笼统,如只填写“办公用品、食品、电脑耗材”等,没有具体的商品名称,尤其是大额发票后没有明细清单,有的没有发票印章。三是发票填写的名称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符,有些单位用建筑材料发票替代工程结算发票,用会议费发票替代招待发票等。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入账列支。 笔者建议,各单位要前移监督关口,对报销单据严格把好复核关。所有报销单据除经办、审批齐全外,还要加强对发票真实性、支出内容及附件的明细加以监管,对不合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入账。另外,单位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好发票报销关。单位领导要严格审批单据,对不合规单据不能批报;财务人员要把好监督关,对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接受,并督促有关人员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