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八个字意在告诫大家,天下大事的兴盛、衰败,每个老百姓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也是一样,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反腐倡廉是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这是一种错误甚至危险的思想,因为,腐败行为的背后,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倡廉工作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旁观者,对消极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不做坚决斗争,就会纵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必然会导致党和国家利益、自身利益受到更大侵害。因此,笔者认为,反腐倡廉需要人人参与,每个人的参与都很重要,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群众的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事实证明,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好制度、好方法都可能成为“笼中虎”。而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反腐败斗争才能如虎添翼。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要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实现人人参与,就要加大反腐倡廉宣教力度。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到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从而摒弃“旁观”的思想,增强参与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社会氛围,使人人都养成廉荣贪耻的思想。与此同时,执法执纪部门也要严格办案,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更重要的是拓宽人民群众的参与渠道,使群众有条件参与。扩大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形式,将权力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主体作用。畅通信箱、电话、网络等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在新闻媒体中开辟群众监督阵地,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
近日,省、市纪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陈丽华同志学习的决定》,梅河口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开展“五学”,再次掀起了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陈丽华同志学习的高潮。
提高认识认真学。向陈丽华同志学习是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政治任务,深刻理解陈丽华同志先进事迹的丰富内涵、树立良好作风、练就过硬本领是梅河口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从提高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高度认真学习陈丽华同志先进事迹,将此作为提高政治素养、坚定党的理想信念、提高履行纪检监察场职能的有效措施认真学习。
完善制度经常学。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将学习陈丽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材纳入梅河口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纳入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整体规划之中,有计划地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制度将学习固定下来,通过制度的落实促进干部经常学。今后一段时期,梅河口市将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习活动督导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务求实效。
查找差距对照学。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陈丽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不足,要像陈丽华同志那样,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爱憎分明、敢于冲破各种“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党的信任,群众的支持。
搞好结合全面学。要把学习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勤政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观看陈丽华先进事迹专题片,召开学习体会座谈会,开展农村贫困党员“一对一”帮带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的开展,力求在学以致用上下工夫,在学用结合上见成效。
提高素质深入学。学习陈丽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不是就学习而学习,不是就活动而活动,而是要学习陈丽华同志对待事业、对待人生、对待同志、对待个人等方面的高风亮节和全部精神所在,将学习活动作为我们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依法履职、忠诚履职、全面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