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民理财小组制度,即村民选举产生代表,组成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支出的各种款项进行审核,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审核通过后,由理财小组成员签字,方可报乡农经站入账核销,无理财小组签字不予核销入账。截至目前,全区3个乡镇12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官花钱,村民审批”制度,有效避免了不合理支出,同时减少了群众上访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