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针对检察权的配置和特点,结合客观工作实际,以权力相对集中的自侦、财会、公诉等部门为重点,自上而下,全方位查找风险点。从领导、中层干部到普通干警,通过“自己找”、“相互提”、“大家评”、“组织审”的方式,查找个人风险点;针对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查找方式,使每个岗位的风险点都能够突出各自岗位特点;对各部门、个人查找出的风险点逐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413条,制定单位、科室风险防范措施132条,制定系统风险防范措施66条,完善风险规章制度3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