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清理销售人员占用货款”专项活动、“为金融企业清缴不良贷款”专项活动、“百名法官进千户企业”服务活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活动、“法律‘五走进’”活动……五年来,全市法院把履行职责与服务发展紧紧连在一起,每年至少有针对性地确定一项专题,集中开展一次活动,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积极助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企业专项服务行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了“集中清缴销售人员占款”和“为金融企业专项司法服务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了落实措施,及时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五年来,审理占用货款案件1327件,追回货款1.2亿元,审结金融案件5138件,收回资金3.94亿元。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千户企业”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印了《关于为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服务企业发展法律风险提示“40招”》,建立法企联系制度,设立了服务企业办公室和法律咨询电话,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慎重处理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引发的债务纠纷,采取债转股、“活查封”等方式,力求解决现实矛盾,保障负债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开展了为微小企业专项服务活动,深入分管部门,实地调查摸底基本情况,设立专门合议庭,开辟审执快速反应机制,分片包保,落实责任,针对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五年来,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267次,发出司法建议1219件,帮助审查合同2740份,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5100万元。编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涉法问题解答及风险防范80条》,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司法服务”活动,以属地为原则,确定联络法官,建立案件审执“绿色通道”。紧紧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妥善处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等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东宝集团、万通药业、修正药业、葡萄酒公司等知名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依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省高院院长张文显和市人大主任黄兴对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服务行动,维护优质高效的经济环境。
集中开展了为重点项目提供专项司法服务活动,围绕本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开发江南新城、建设“进关出海”通道、打造“精品钢城”和“医药名城”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动司法,分解任务目标,先后与超亿元重点项目提前对接,确定包保领导、包保目标和包保责任,建立一条龙包保服务小组。针对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开展司法咨询,制定下发《关于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对重点项目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审执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供研判报告和司法建议。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加强调解和协调,促使被拆迁人达成和解协议,自动搬迁,助推义乌商贸城、中东商业城等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快投产达效。开展为房屋拆迁司法服务专项行动,依法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审查规程,仅今年,受理房屋拆迁案件110件,其中,和解96件,拆迁房屋面积15488.3平方米,法院指导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征收土地的面积达65981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撰写了《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到肯定和表扬。强化行
政审判司法审查职能,纠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查处、乱罚款等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政务环境。五年来,审查非诉执行案件5476件,依法保障项目落地资金近10亿元。开展了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利用巡回办案、法律培训、模拟法庭、科普大集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处理“三农”案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开展化解涉诉信访专项行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层层签订交办案件化解责任书,实行一个案件有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做到包复查、包化解、包稳控。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周通报制度、无理访案件甄别制度,完善交办案件制度,规范交办案件程序,完善交办案件的督察,落实交办案件登记、回访,严肃交办案件的责任追究。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考核各院各部门全年工作的一票否决项,对于不能按时限完成案件化解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新发生的到省进京访案件负有责任的个人,一律实行倒查、追究,取消年内晋级评优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涉诉信访工作的奖励力度,拿出相当比例的立功、嘉奖名额,专门表彰在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并在晋职晋级上给予特殊待遇。加大化解稳控力度,成立驻京接访组,常年接待处理进京访,今年全国“两会”和“十八大”期间,实现了进京“零集体访、零过激访、零回流访”,受到市委和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在化解旧访的同时,定期排查隐患,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机制,通过案件回访、案件评查等方法定期排查已结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纳入化解稳控重点,指派专人负责化解稳控。加强与政府部门的顺畅沟通,争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救助机制。五年来,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任务,全市法院进京越级访次数和涉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