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方式,大多还停留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上,教学方法以听为主,“一言堂”的教学方法内容大而全,对教育培训工作急功近利。这种培训的循环往复,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大大降低了教育培训的效果和吸引力。
教育实训是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它的理念是以提高技能为方向、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以兼职教官为主力、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主要以情景模拟、对话式教学、研讨式教学、角色扮演等新的实训方式,借助研究性学习的问题性和开放性,提高自我效能感,调动检察人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将培训逐渐从知识灌输型转变成能力提升型。
“微教学”的教育实训课程是开展教育实训活动的一项新举措,更适用于基层检察机关,可以解决基层检察院人员少、工作多、任务重,全院干警无法经常性全部参与实训的问题。“微教学”从科学设置内容、改进授课方法、提高教育效能入手,坚持在细节上下功夫,打造一种以“微教学”为平台的灵活型教育模式,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教育培训质量。
从教学形式上看,“微教学”由基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自行设立课题,由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担任兼职教官,将参学干警随机分为几个小组,充分发挥青年干警思想活跃的特点,通过具体案例设计教学互动环节和内容,切实改变了过去“授课式”教学的僵硬模式。在教学过程中,以学员为主体,把大部分时间让给学员,充分调动学员参与专题教学的积极性,改变了以往“台上讲、台下记、知识多、消化慢”的老套路,真正做到培训学习入脑入心。
从教学内容上看,各部门自行设计的课题往往是本部门工作中亟待解决或提高的问题所在,可以充分体现授课的实效性。设计理念由“设计教官的教”转向“设计学员的学”;设计价值取向由“追求教会学员知识技能”转向“培养学员基本业务素养”;设计思路由“尊重业务理论逻辑”转向“尊重学员经验与认知发展逻辑”;设计策略由“专业理论为线索的线性设计”转向“以三维目标整合的学习情境”;设计主体由“教官作为既定教学设计的被动执行者”转向“教官是课堂教学设计的主体”。这一系列的转变,有效实现了“教”与“学”的有机融合。
从实践效果上看,“微教学”提倡在实践中进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强调参与性和实践性。一次教学研究一个课题、一次教学解决一个问题,在引导和讨论中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加深理解、分散思维的目的,着力于学习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学的内在价值,极大地提高了检察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有效促进检察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