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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日期:2013.11.1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副篇名】获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作者】 张琦高强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5版 : 城事扫描

【入库时间】2015.01.09

【全文】

本报记者张琦高强

近日,由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申报的“葫芦岛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并颁证。

歌词里的葫芦岛螃蟹

“葫芦岛螃蟹”经历了大量的史料收集和品质检测以及复杂的申报,才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葫芦岛螃蟹”作为渤海特产,在国内外有很高的知名度。“葫芦岛螃蟹”主要指葫芦岛海域出产的梭子蟹、花盖蟹和红夹子蟹。这些螃蟹蟹肉洁白,肉质细嫩,脂膏肥满,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著名歌唱家郭颂演唱的东北民歌《瞧情郎》脍炙人口,其中有一段歌词为“葫芦岛的螃蟹,辽河的虾呀”,说的就是葫芦岛的梭子蟹。随着这首歌的传唱,也让“葫芦岛螃蟹”名扬四海,成为螃蟹中的上品,也为申报地理标志证明提供了历史资料。

成功地标是城市名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属著名商标,申请地理商标需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地理气候条件、历史传承、文化积淀。成功的地标不仅仅是对产品的保护、产业效益的提升,更能代表地标所在地文化内涵,是地域(城市)的名片。“葫芦岛螃蟹”是继2012年3月28日“兴城多宝鱼”商标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我市注册的第二个水产品地标,这将对提高葫芦岛市的知名度、打造城市名片、促进海洋渔业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据了解,该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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