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团委组织开展“四走进”社会实践活动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共青团专刊
【入库时间】2015.01.09
【全文】
本报讯(牟文强报道)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自2011年5月正式调整为市级直属团委以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深入开展“四走进”活动为载体,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组织观念,提高了共青团组织在检察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走进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院团委组织新入检的团员青年到靖宇陵园进行入检宣誓活动,传承抗联精神。到抚顺雷锋纪念馆参观学习,举行“学雷锋、做雷锋”主题演讲赛,培养青年干警的服务意识。部分青年干警还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参观学习,通过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更加坚定了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走进农村,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宣教活动。院团委组织团员青年与检察服务站结成共建队伍,赴红石镇检察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青年检察官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为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各村及七站八所的主要负责人30余人进行了法制辅导讲座。检查服务站工作的开展,既达到了预防干部职务犯罪、减少邻里之间纠纷的目的,又打造了广大团员青年在基层检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平台,成为提升年轻检察官基层工作能力的有效载体。
走进企业、社区,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工作。市检察院团委组织青年干警参观了通化市惠圆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了解了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提供了可行的法律服务建议。通过走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拓宽了广大青年检察官的工作视野和知识层面,增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同时,院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三帮扶”活动,先后到15户困难户家中对接帮扶,为他们提供了1.9万元的资金和物资帮助。
走进学校和军营,开展法制宣传。学校和部队是青年人集中的地方,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市院青年检察官先后深入通化军分区、通化市靖宇中学、通化县东宝中学等10余个单位开展了法律讲座,结合部队、学校易发犯罪案件的特点,以犯罪的成因、立案标准为切入点,深入剖析犯罪根源,结合生动详实的典型案例,以丰富的理论和幽默的语言,全面系统讲解刑事犯罪的相关知识,并现场解答了官兵和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官兵和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达到了普及法律知识和预防刑事犯罪的效果,促进了青年官兵和学生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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