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窗口特色”打造“阳光政府” ——写在《政府信息公开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1.09
【全文】
4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组织机关和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加大宣传力度。在火车站广场、集贸门前、新开道广场、新华广场、通化广场和市政府政务大厅门前6个宣传点,记者看到醒目的宣传标语和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通过现场解答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实际问题,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了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执政理念,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社会基础。
据介绍,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公开政府信息60545条,其中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4081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96件次,答复率达100%。在政务公开实践中,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不断创新载体,突出“窗口特色”。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221个,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共计574项,年均办件量达
80万件次。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他们注重突出“窗口”特点,打造“窗口”品牌,把“服务在大厅,满意在窗口”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示范党支部”、“共产党员示范岗”和“红旗窗口”为活动载体,开展周到服务、倾斜服务、委屈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贴心服务。去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6320件,提前办结率达90%以上;为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办理各类审批22件;受理各类案件210件次,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先后接受锦旗79面,表扬信112封,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被国家人社部命名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市工商局、市城建局等6个派驻窗口部门被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25个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在政务大厅,135名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人人亮出承诺、亮出党员身份和示范岗标志。目前,10个示范党支部、99个党员示范岗和19个“红旗窗口”,“比、学、赶、帮、超”氛围十分浓厚。
下图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王冬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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