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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日期:2009.12.09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1.09

【全文】

本报讯(记者田广鹏)在全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通化广场联合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公安、工商、卫生、药监、城建等18个部门和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向过往市民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万余份。据了解,“12.4”法制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答题、社区巡回法制讲座、组织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图为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韩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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