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保护“地球之肾”发展湿地生态旅游——访吉林省林业厅负责人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8版:行业之声
【入库时间】2015.01.09
【全文】
今年2月2日是第16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负责任的旅游有益于湿地和人类”。湿地保护与发展湿地旅游的意义何在?我省湿地保护现状如何?今后湿地保护与湿地旅游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在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张德新。
张德新说,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态系统之一。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在涵养水源、调节水量、净化水质、改善气候、特别是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从而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湿地还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和巨大的景观价值,在美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效益。我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全省湿地总面积172.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2%。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18个、湿地公园10个,使35%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呈现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尤其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湿地修复工程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开创了我省湿地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法规和制度建设,成为全国湿地立法较早的省份。我省于2006年启动了湿地立法工作。2010年11月26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涵盖了我省湿地保护与管理的各项工作,明确了管理体制和执法主体,确定了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条件,规范了湿地保护管理的工作程序、法律责任和违反《条例》的处罚规定,对于促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创全省湿地生态保护事业新局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针对我省湿地分布广泛、区域差别显著的特点,积极推进“一区一法”工作,加强了对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区的立法指导和推进工作。几年来,先后颁布实施了《吉林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和《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列入立法调研计划,敦化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随着各项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保护区依法保护管理湿地的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把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来抓,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05年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吉林省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即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加强了重点湿地分布区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在重点湿地分布区,积极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同时,还先后将向海、莫莫格、龙湾、松花江三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划为省林业厅直管,从而提升了保护区管理级别,增强了保护管理的能力。目前,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总面积达35万公顷,湿地公园内湿地的总面积8725公顷,全省已有35%的天然湿地纳入了重点保护的范围,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在莫莫格、向海、龙湾、松花江三湖、雁鸣湖等保护区开展了“社区共建”、“社区共管”活动,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保护区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领导参加的湿地保护委员会或保护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管理的共管共建机制,对强化区内湿地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积极探索湿地修复建设新路子,采取工程措施保护和恢复重要湿地。为遏制湿地萎缩退化的趋势,近年来,一方面利用国家政策积极争取湿地保护恢复工程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征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同时,还千方百计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步伐。全省在向海、莫莫格、龙湾、松花江三湖、哈尼河、雁鸣湖、查干湖等重要湿地保护区和梅河口磨盘湖、大安嫩江湾、敦化市大石头亚光湖、扶余大金碑等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使湿地保护管理的设施和功能不断完善提高。针对近年来我省西部连年干旱、湿地严重缺水的状况,省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在水利部门大力支持下,先后启动实施了“引霍入向”、“引嫩入莫”、“引察济向”等重点工程,为保障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的长效补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2011年6月,面对向海湿地严重干旱灾情,省政府紧急部署,水利、林业及当地政府积极配合,迅速启动了“引察济向”应急调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为向海国际重要湿地补水7364万立方米,加之霍林河引水4000万立方米,已使向海2万公顷湿地得到有效恢复,既保护了丹顶鹤等珍稀水禽的栖息地,也维护了向海国际重要湿地声誉。2011年莫莫格保护区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并自筹一部分资金,通过几个途径共引水1.5亿立方米,有效恢复湿地4万公顷。自2006年以来,莫莫格保护区和吉林油田共同组织实施了采油区湿地植被恢复综合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投资3160万元,恢复湿地植被面积162万平方米。发改委、水利、民政、林业等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在吉林市的松花湖和长春市的净月经济开发区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这些项目的实施,对重要湿地保护恢复都发挥了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张德新指出,虽然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国家要求,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湿地缺水严重,功能有所退化,天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缺乏资金保障等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天然湿地保护修复为重点,着力推进法制体系和保护体系建设,逐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提高湿地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力争到2020年,使全省56%的自然湿地和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着力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放在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上,要切实加强对现有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的建设与管理;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对功能退化萎缩严重的湿地,要积极采取退耕还湿、引水保湿、生态移民、污染防治、生物能源发展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修复,努力恢复湿地功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擅自开垦围垦湿地、乱采乱挖、违法放牧、违规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要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公共财政体制,要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开发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湿地的,在取得湿地主管部门许可和通过环评的前提下,实行生态效益补偿,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湿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加大对退化湿地、湿地修复、湿地的产出功能、污染控制、区域环境改善、减灾功能和水资源管理等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的研究,提出适应于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湿地管理对策,实现湿地保护重大决策科学化;广泛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教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要积极拓展湿地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国际湿地保护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理念。同时,要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协定,解决好国际关注的湿地保护焦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省湿地保护事业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良好形象。
在发展湿地旅游的问题上,张德新说,发展湿地旅游、弘扬湿地文化在我省具有深厚的发展基础。近年来,以保护利用为主题,开展的湿地文化节、观鹤节、捕鱼节、湿地夏令营、湿地生态游等系列活动,对于传承和弘扬湿地文化,提升湿地文化品位,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后,我省要坚持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不破坏和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等产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积极给予支持,努力把湿地旅游打造成有特色、有潜力、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产业。要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工作,把面积较大、区位重要、典型性突出的重要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逐步在全省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湿地公园,尤其要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中的湿地资源优势,建成一批城市湿地公园,让优美的湿地景观扮靓我们的城市,从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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