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群众办实事保障民生暖人心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华记者单广明)连日来,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书记刘保威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达成共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书记刘保威讲话精神上来,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应有的贡献。 围绕省十次党代会描绘出的宏伟蓝图,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市民政系统认真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全省民政工作的“质量提升年”,市民政局以全新的思维和创新的举措,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民政工作质量。继续强化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好社会救助及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研究解决“支出型”贫穷家庭的困难救助问题。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规范标准,扩大范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推动社会救助制度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强化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方略,把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拥军工作社会化发展,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政策。强化完善社会自治机制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服务新主体培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发展。强化健全家庭和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和婚姻殡葬等专项事务管理工作。强化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全市民生计划表安排,今年市民政局将做好以民生实际需要为主要内容的十二件实事。 在原来基础上,免除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即对市区城乡低保对象丧葬普通车辆遗体接运、2日内普通间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1个普通骨灰盒、1年普通骨灰寄存等免除费用;加快建设救助储备库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继续免费开展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创业技能培训,为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生活补助费。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费;继续开展慈善助春耕活动,关注贫困群体,确保春耕顺利进行;提高低保对象五种大病救助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全额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物价指数连续六个月超过4.5%,纳入低保标准。按本地城市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测算,调整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3元和年人均1259元;继续对贫困学生实施救助,考入大学救助2000元,考入中专技校救助1500元,历届在校贫困生救助1000元;新建、改造社区办公用房12个,最大面积2000平方米,最小面积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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