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镇供销社被授予“中国供销合作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
日期:2012.05.3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申开通报道)通化县兴林镇供销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中国供销合作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5月23日,省供销社纪检组副组长刘咏今、温立军来到兴林镇为兴林供销社揭牌。今年,全国共有105个单位和组织获此殊荣,其中我省有4个,兴林供销社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兴林供销社的经营领域含兴林、光华两镇,目前经营网点有门市部6个,分销店9个,资产总额2041万元,年销售额2975万元。2010年,注资1000万元成立了通化县回春返魂草种植专业合作社,2011年与通化修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返魂草GAP药材生产基地返魂草原料50年供货合同,使300多户农民直接受益,年增加收入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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