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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日期:2009.07.2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新农村)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柳河县农业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有效对策与措施,解决村级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规范财务流程,实行民主理财。全县共有223个行政村,509个自然屯,村级组织根据村屯大小的不同,按核算单位由村民选出3至7人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监督,实行民主理财。各乡镇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实行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公布上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采用统一的公开栏形式,对村内财务支出逐笔进行公开。 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代理行为。今年,全县15个乡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与村级组织签订了财务代理协议书,明确了代理的主要内容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农村稳定。根据《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深入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对增加农民不合理负担、侵犯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对村级合同管理、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情况及群众上访案件进行审计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张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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