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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安置留任特岗教师34人

日期:2014.11.12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孙吉波钟俊报道)日前,集安市人社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2011年招聘且服务期满3年的34名特岗教师进行了安置,按照同等条件在职教师标准核定了工资和相关待遇,由集安市财政负责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几年来,集安市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2009年至今,已经安置特岗教师两批共133名,为农村教师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对集安市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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