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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诈骗沈阳“黑老大”终审被判刑11年

日期:2008.10.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据新华社沈阳10月15日电(记者范春生)曾经轰动一时的广东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沈阳“黑老大”百万元律师费一案日前结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马克东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初,沈阳涉黑性质组织的头目宋鹏飞、赵文刚等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任广州市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赵文刚的辩护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赵文刚又找到马克东,请其为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同案犯辩护,并提出由其在广州司法机关斡旋,为宋鹏飞减轻罪责。马克东在了解了宋鹏飞病情后,认为可以按法律程序对宋鹏飞中止审判。但其未向赵文刚说明此情况,而称其认识正在审理宋鹏飞案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人员,可以利用此关系帮宋鹏飞逃避刑事处罚,从而取得了赵文刚等人的信任,并向赵文刚索要100万元作为费用。在取得了100万元后,马克东并未将款项交由律师事务所入财务账户予以分配,而是将其挥霍。 今年5月,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马克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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