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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运行零风险

日期:2014.11.12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尧报道)集安市今年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三强化”完善医保基金内控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组织提供城镇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有关各项数据,认真总结去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及原因,科学预测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支运行情况。通过认真测算,确定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同时采取每季末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并向财政及主管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基金收入1600万元,支出800万元,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

强化基金征缴,有效防范基金风险。医保部门积极配合市财政做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工作,认真统计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参保人员的人数和补助标准,并将人数和补助款项的数目及时报市财政局。学生参保和续保缴费经所在学校统一到医保局经办机构办理,未成年人由家长为其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对于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的,在足额补缴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低保对象续保也要到医保局刷卡登记。加强宣传扩大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影响,通过采取设立咨询台、政策进校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强化支付环节,确保基金零风险。完善了医疗费用的初审、复审、核算、拨付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的审核、核算、拨付岗位的内部控制,做到了医疗费审有凭据,拨有依据,查有证据。规范转诊转院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先由医保定点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和医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经医保局监督科经办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局监督科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规范医保局登记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因患急性疾病确需就地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的,要由本人或家属在3日内到医保局登记备案。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生无其他责任人意外伤害后要在3日内到医保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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