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梅河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途径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梅河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途径

日期:2011.11.0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滕飞报道)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梅河口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入手,着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新型管理,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显著成效。 

加强规范,着力完善结构严密、实用配套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检察长亲自部署工作,并向上级院、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制定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等各项制度,由专人专项负责,加强硬件设备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明确“三及时、四落实、五清楚”工作要求,即通过日常监督,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的思想动态、监管表现和矫正改造情况,做到“任务、岗位、人员和责任”的四个落实,实现对矫正工作的“环境、关系、动态、台账、档案”的五个清楚,同时督促各乡镇、街、司法所、派出所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认真排查登记,健全五种被监管对象的档案,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个案监督。 

发挥合力,着力构建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强对监管和矫正活动的监督,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联席座谈会,落实监管职责,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执行机关的失职或不尽职行为先打好预防针。一年来,矫正检察室先后走访了各乡镇街派出所、司法所20余次,检查了被矫正对象档案215本,提出纠正意见20余次。加强与市矫正办公室、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一季度一分析的联系通报制度,严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做好交付执行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交付执行上,严格根据“见人建档”的原则进行审核、交接,通过“对账”,防止脱节现象。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公函、纠正违法、查办案件等监督方法,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 

帮教为本,着力探索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新模式。注重对矫正对象情感转化,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帮助被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树立被矫正对象的生活信心。矫正人员马某,缓刑后一度消沉,每天无所事事,到处惹事生非。社区矫正检察室干警在走访时,了解到该人以前有做豆腐的手艺,缓刑后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资金无力经营。为了使马某能重新树立起生活信心,矫正检察室多次与银行联系,帮助其贷款后将豆腐房建起来,经过5个月的经营,已初见效益。在回访中,马某感激地对检察室干警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说不定我又‘二进宫’了,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好好改造!”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