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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79.1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日期:2012.03.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瑜报道)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国家政策,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于3月2日及时发放到位,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179.1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历次调整中增幅最高。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1328.81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涉及我市(本级)71528人,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统一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对高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和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70周岁-74周岁人员每月再增加20元;75周岁-79周岁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水平。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500元;对具有副高级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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