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邵东辉报道)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保护职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市级检察系统评比中连年进入优胜行列,并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
2005年以来,共依法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其中重特大案件7件11人,实职副局级以上要案7件7人。反渎职侵权局2008年获得“全省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获得“全省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先进基层院”等荣誉称号,1人获得吉林省检察院反渎系统优秀侦查员称号,3人被通化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3人8次被辉南县委、县政府评为模范公务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查办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放在危害政府投资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上。集中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与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通过秘密排查、走访当地群众、实地踏查等手段,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的重大案件,共立案查处破环土地、矿产、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0件12人。积极开展惩治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通过初查秘密搜集证据,在短时间内立案查处了城建局原副局长贾廷义玩忽职守案。
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检察工作的通知》,及时介入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的调查,共介入重大责任事故15次,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开展了涉农退耕还林等专项行动,通过跟踪审查,立案查办了高集岗镇林业站原站长罗龙蛟滥用职权案件。
坚决贯彻上级院关于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要求,把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重点查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徇私枉法等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刑罚执行中的以钱抵刑、前门进后门出等问题。结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行动,严肃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等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6件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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