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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要切实做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

日期:2012.03.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岩报道)去冬今春,我市降水量偏少,春防形势异常严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3月30日前全部完成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4月10日前全部完成非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田剩余物清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逐级做出专项部署,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办法,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有分工、层层有责任。

通知强调,各乡(镇)政府和村社组织要切实发挥组织实施的主导作用,对本辖区农田剩余物清理任务量特别是秸秆的烧除面积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用火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实际烧除面积。实施烧除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县(市、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准用火。

通知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区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的地方,森警部队、专业、半专业化扑火队要时刻待命;护林员要全部提前到岗到位,切实做好巡护监测;了望人员要密切监视清理烧除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不出现跑火、伤人现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区,督促落实好农田剩余物清理、烧除各项措施。对工作部署落实不积极、故意拖延、农事用火组织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与市监察局组成2个督导小组,深入到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区,就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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