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省食品安全督察组来通检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省食品安全督察组来通检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日期:2011.10.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冯岩)10月19日下午,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蓝军为组长的省食品安全督察组一行5人,就食品安全工作来我市检查。 

督察组先后来到义和大酒店、好运超市新华店进行实地检查。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翟宪枝陪同检查。 

据了解,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三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病死病害畜禽处置,群体性餐饮服务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十一项整治工作。截至9月20日,全市在三大行动和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473户次,查处违法案件371件,没收不合格食品266公斤,违禁兽药80公斤,假冒伪劣葡萄酒4414箱、白酒1872瓶、啤酒274箱,罚款42万元,抽查样品4494个批次。 

督察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通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破解工作中的瓶颈难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促进食品安全产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