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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检察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服务新农村建设

日期:2011.10.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柴万志报道)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保民生惠民生,把群众最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严查损害民生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截至目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共立案17件28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14人(要案5人,大案6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特大8人),全部移送起诉,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

加强配合,建立完善侦查机制。充分运用上下联动的纵向指挥机制,提升突破案件的效率和水平。建立完善横向配合的内部联动协作机制,保障侦查突破工作高效运作。建立健全以自侦部门为主体,以侦监、公诉、控申、技术、法警等部门为辅助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办案的工作架构,全面整合内部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形成大侦查态势,为成功突破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办案速度的提高。

转变工作模式,突破办案难题。面对案件线索发现日益受限、办案难度不断加大,工作空间渐趋紧缩的现实困难,不断总结经验,积极调整思路,研究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办案绩效,实施了“内部挖掘潜力,外部延伸视野,横向互相配合,纵向统合深度”的工作思路,有力拓展了查办案件发展空间,实现了“紧环境”下的新发展。

积极稳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局,该院集中力量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注重办大案挖窝案串案。着力惩治严重影响民生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成果由人民所共享。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其中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是反贪局查处辉发城镇2名副镇长、1名武装部长、1名民政助理等4人贪污、挪用灾民补助款和救济款窝案和反渎局立案查处的国家对农机具直补惠民政策中辉南县农机局9人玩忽职守,3人滥用职权窝案串案,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案件,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注重涉农职务犯罪事前、事中和事后预防。在依法查处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切实转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注重涉农职务犯罪事前、事中预防,着力从源头上防治涉农腐败问题。结合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分析,举一反三,准确查找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在深入开展类案分析和预防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预防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某一环节涉农职务犯罪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形成类案分析报告和预防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预防腐败工作提供科学参考依据。该院《关于我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被县委书记批示并在辉南工作中转发。该院自侦部门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部门管理及监督漏洞通过案件座谈、回访和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帮助发案单位实现标本兼治。在办理农机案件中通过法律政策宣传,先后有9名投案自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通过查办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和信任度,为深入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了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民生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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