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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化解矛盾服务民生——柳河县检察院开展“社区服务站”活动纪实

日期:2011.11.22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作者】 李兰周春红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2011年,柳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坚定职业信念,促进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四个方面求深入,确保了“检察社区服务站”活动的深入开展。 

今年六月份,柳河县人民检察院社区工作服务站设立,该服务站始终坚持以“检察窗口前移,掌握社区民情,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原则,多方位、多渠道地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法律服务,面向基层群众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健全检察社区服务站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检察服务站,由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各自包保的社区检察服务站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在各社区检察服务站建立台账登记、定期排查、个例分析、重点案件汇报等制度,设立社区工作记录簿,受理案件线索,统一承办。三是明确服务内容。积极参与“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探索和创新社区检察服务站的工作机制、范围和方法。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做好接待、法律咨询等工作。例如,干警在深入社区过程中发现的张某申诉案。张某与刘某是上下楼邻居,由于房屋老旧经常漏水,双方产生矛盾,后经法院判决,刘某仍不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工作人员发现后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社区居民牛某与李某于2005年离婚,婚后生子由牛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生活费240元。由于物价上涨,牛某想增加孩子抚养费,与李某多次发生口角,矛盾不断激化。社区人员和干警走访到户、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社区检察服务站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24人次、开展法律宣传2次、提供法律咨询5次、调解民事纠纷15起。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检察社区服务站”活动最终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的有益途径,为检察机关积极探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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