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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打响债务管理“第一枪”

日期:2014.10.3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赵婧)记者从接近财政部人士处独家获悉,未来数月,财政部或连续出台七个文件,从不同阶段、不同侧面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抑制债务“疯长”。28日财政部出台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打响了债务管理的“第一枪”,最快未来一个月左右,还将陆续出台有关具体如何纳入预算管理、债务财务处理、会计处理等文件。

《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而制定的。财政部称,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办法》指出,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清理后确需将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划转地方政府负责偿还的,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相应的资产、收入或权利等也应一并划转。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记者:“《办法》的主要特点是要把真正的政府债务和非政府债务区别出来。首先要把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然后筛选什么是真正的政府债务,什么不是政府债务。如果属于政府债务,就要把其纳入预算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特别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多位专家表示,文件的出台,也反映出我国存量债务进入偿债高峰,很多地方面临大量到期债务需要偿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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