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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日期:2012.09.1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于蕴华报道)近年来,通化县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立足解决“有人管事、事要解决、人要幸福”这一根本问题,狠抓县、乡、村三级基层服务网络建设,社会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高效调处,实施“一揽子”解决。一是“N+1”调处见成效。“N”指的是解决矛盾纠纷所涉及到的若干部门,“1”是指发生矛盾纠纷的单位或者当事人,“N+1”则是通过多方参与、共同治理,让社会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运用“N+1”工作模式,全县绝大多数社会矛盾都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多元化调解出成果。县法院聘请特邀调解员172人,与法官共同组成165个综合调解办公室,共同采取“分、导、调”和“分后有导、调中有分”运行模式开展调解,并在省、市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做了典型介绍,通化市道德模范、通化县“十大感恩人物”纪若林就是特邀调解员中的优秀代表。三是大调解格局“一揽子”解决问题。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将大调解工作作为三级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使大调解从单一的部门工作上升为党委领导下的全局性重点工作。通过狠抓三调联动,实现整个调解格局的有机对接、高效联动,全县社会矛盾调解基本达到了全覆盖,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多数得到“一揽子”解决。

依民所需,实施“一条龙”服务。在创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条龙”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法院在县城内的社区和全县160个村设立了诉前调解室,检察院在各乡镇和中心村设立了工作服务站,公安局在每个派出所专设调解室,司法局在每个村设立一到两个“百姓说事点”。人社、民政、公安等12个与民生密切相关部门的工作触角成功延伸到县城五个社区,实施“职能进驻社区”,劳动就业、民政救助等37项政务服务全部前置到社区,由相应部门聘请代办员、协管员在社区蹲点办理,形成了“1+N”代办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与基层群众实现成功对接。

有机联动,实施“网格化”管理。一是完善“天罗”。今年年初,在一期二期投入200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投入600万元,第三次升级了电子监控系统,全县视频探头达到3200个,城乡重点部位得到全覆盖。二是织就“地网”。根据视频动态监控系统的特点,按照“点、线、面贯通,条、块、域结合”布局,在地面上构建“八张网”。三是拓展“地网”内涵,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自然方位、居民认同、工作人员实际,将县城五个社区分成大小不等的124个网格。打破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身份界限,确定网格管理员124名,主要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把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九项社会管理工作。网格管理员在基层综合收集信息,实行“先尽收网底,再回家梳理”,资源在各部门、各单位实现了多方互联共享。截至目前,通化县县城五个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共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置“网管”专用电动摩托车124辆,新增网格化专用电脑164台,人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率达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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