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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加强甲流疫苗生产监管

日期:2009.11.12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长春11月11日电(记者郎秋红)吉林省长春市是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重要生产基地,全国8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中有两家在长春。为了确保疫苗的生产质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苗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制定了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疫苗生产、流通、召回和毁销的工作预案,并与生产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特别承诺书;二是组成工作组,增加检查的周期和频次,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还对提供生产原料的鸡胚供应商和鸡胚生产车间进行了延伸检查;三是选派两名国家级药品GMP检查员,专职驻厂监督,建立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企业档案;四是做好两户疫苗企业产品的电子监管码符码工作,强化产品追溯功能;五是关注不良反应监测,主动联系CDC和生产企业,搜集不良反应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将马上采取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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