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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灾后重建紧锣密鼓进行

日期:2010.09.1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 (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关卫东李松筠记者孙亚光)梅河口市委、市政府把灾后重建工作当作贯彻落实通化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经济发展,全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建设步伐。 

在抗洪抢险过程中,梅河口市主要领导明确包保任务、靠前指挥、科学抢险,全市上下万众一心、风雨同舟,取得了无伤亡、无毁库、无毁堤、城市未进水的抗洪抢险工作全面胜利。8月下旬,梅河口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优惠政策,加快水毁房屋、水利工程、公路桥梁的修复工作。同时,财政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以奖代补和奖励。 

本着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突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梅河口市把恢复重建城乡居民水毁房屋作为整个灾后重建工作的关键,对全市农村需要新建的水毁房屋,把817户列入泥草房改造,其中一般户补助3000元,特困户补助6000元。对水毁倒塌需要重建的1000余户居民,每户补助2万元;对城区3745户低洼地段需要迁移和水毁危房需要整体维修改造的居民,每户补助3000元,并享受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政策。确保9月底和10月底先后完成所有损坏房屋维修加固和倒塌房屋的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房住。今年建房的,年底前要搬入新居;不能建房的,也要让群众有暖房子住。 

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维修加固或重建被损坏的学校,严格按照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执行,恢复办学条件,保障正常教学;加强基本医疗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恢复重建25所医院(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施工,保证11月中旬前完成,使就医、就学和老年人生活不受影响;对水毁公路桥梁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抓紧抢修工作。交通部门对受河流冲刷的桥梁、沿河路基和沿路不稳定山体,逐段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通行安全,公路、桥梁、农村水泥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和重建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为保证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不受遭受水毁的供水、供电、通讯、城区道路排水设施影响,已按照应急抢险工程处理,组织修复,预计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同时,抓好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环境监测、动物疫情监测等设施的恢复重建,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弥补水利工程历史欠账,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设施标准。为保证明年春灌和安全度汛,对11.1万延长米堤防、20公里渠道、涵闸、拦河坝、泵站等涉及农业生产的灌溉工程水毁工程以及列入国家规划的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将分别在10月末、11月末及年底前三个时间段全部完成。同时,高度重视小河流域治理,对重点河段和薄弱堤段进行加固整治,全面提高防洪能力。另外,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区分轻重缓急、统筹推进实施的原则,梅河口市将利用三年时间下大力气,在全市开展“三十百千”水利工程建设,针对辉发河、一统河、大沙河3条河流,25座小(一)型水库,113座小(二)型水库,1387座小塘坝,进行水利设施功能的修复、改造和提升。 

为保证建设顺利进行,梅河口市对涉及到恢复重建项目所有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建筑经营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除上缴外,市财政全部返还乡镇或主体单位用于投入恢复重建。市政府还通过常务会、现场会、办公会等“一事一议”的办法,对重大恢复重建项目涉及土地、税费、审批、金融等方面的事项,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实现年度经济指标和取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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