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省级“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周景全记者王铁成)通化县法院充分发挥文化建设“激励、约束、凝聚、导向”功能,积极推崇文明清廉的司法行为,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日前,该院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通化县法院把法院文化建设与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与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重点培养法官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竞争和廉洁自律“五种意识”,着力提高法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该院要求法官恪守司法礼仪,规范法官日常言谈举止和庭审行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突出公正和高效的结合、讲法治和讲政治的结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法院管理方面,按照司法内在的基本规律,经过实践调研,制定了《案件审判、执行责任制度》、《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追究责任制》、《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突出贡献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保障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并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 同时,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该院针对辖区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面向农村的“窗口前移”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多元化的“服务延伸”,在辖区各乡镇的中心村(社区)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同时以点连线、以点带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点、线、面结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成效显著;在干警的文化生活和福利待遇方面,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全市法院系统首届警体运动会和县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职工排球赛上,充分展示了凝心聚力、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一举夺得冠军;在法院物质建设方面,突出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建起了高标准的中心审判法庭,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使全体干警能够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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