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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残联

日期:2010.09.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纪检监察)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市残联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残联党组扩大会议,与会人员就《涉软问题整改通知书》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认真查找残联服务“窗口”单位在为残疾人服务、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涉软问题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问题做出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的均发给残疾人证。 

1、《涉软问题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弟弟腿折了是否符合残疾人标准,他应按规定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指定的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肢体残疾。肢体残疾的定义: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现因为他没有办理残疾人证,所以我们不能认定他是残疾人。 

2、《涉软问题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哥哥瞎了一只眼,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中的视力残疾标准。标准中规定: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所以他不是残疾人。 

3、《涉软问题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本人换肾、有糖尿病。”这是病,不属于残疾。残疾人只限于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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