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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喊停”教材之乱

日期:2009.11.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针对近期一些地区和中小学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的问题,教育部网站1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即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理整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清理违规教材的通知》,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的规定,落实《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的相关要求,在编制省级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时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编入目录。各地区和学校在选用教材时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 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要进行坚决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教育部。对目前正在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其在2010年秋季以前全部停止使用。 通知强调,今后,各地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对在教材选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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