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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为东北振兴释放巨大生产力

日期:2009.11.0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沈阳11月3日电(记者陈梦阳褚晓亮梁冬)在国际金融危机给许多出口企业带来沉重打击的同时,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今年的海外订单却同比增长了一倍多,达4.5亿美元。同时,北方重工盾构机也已开始走出国门,在继伊朗分别以4600万欧元和2100万欧元各订购两台盾构机以后,来自中东另一个国家首都地铁用盾构机也已签约。 这家2006年由原沈阳重型集团公司和沈阳矿山集团公司重组而成的企业在经济寒流中的出色表现,成为东北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一个典型例证。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东三省体制、机制创新的突破口,正在东北振兴的伟大进程中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 东北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最集中的地区,仅辽宁省就曾拥有全国十分之一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然而在市场经济中,许多昔日为共和国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国企,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体制僵化等种种原因而步履维艰。“国企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这是东三省经济决策层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东三省的国有企业一直在不断的改革之中――扩权让利、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股份制试点等。然而,真正触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核心、脱胎换骨的改革始自2005年,这一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不约而同地提出,打一场国企改革的攻坚战。 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除少数大型煤炭企业以外,所有的地方国企都参与改革,无论大小、无论盈利还是亏损。特别是地方国有大企业,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放开国有资本股权比例限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省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推进国企改革。从2005年开始,地方国企与央企重组、地方国企引进海外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地方国企强强联合……一出出国企改革的精彩大戏在东北黑土地上演。 辽宁61户地方国有大型企业中90%完成了股份制改造,2077户国有中小企业中除粮食、煤气、自来水等部分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企业外,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黑龙江省完成改制企业3352户,占应改制企业3467户的97%。吉林省累计3381户企业完成改制。 和以往历次国企改革相比,东三省这次的国企改革是如此的彻底。辽宁国有资本基本退出竞争性行业的中小企业,大型国企全部实行股份制。黑龙江已完成改制的197户大中型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仅35户,而参股、混合所有及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达162户,占82.2%。 国企改革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辽宁已改制的36户国有大型工业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吸引资本金投入134亿元,新增规划项目投入520亿元,壮大了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据对近2000户国有中小企业统计,通过改制重组盘活存量资产260多亿元,改制后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均增幅在40%以上,重现了生机和活力。 有着50年发展历史的“吉林炭素”,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大幅亏损,并面临退市风险,通过引入中钢集团这一战略合作伙伴,到2006年一举扭亏为盈,居国内同行业主导地位。据统计,改制后吉林省国有企业月平均销售收入比改制前平均增长32.7%,比同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出25.1个百分点。 在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东北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得到了改善,国有资本进一步向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集中,真正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 辽宁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由2004年的5606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130亿元,增长9.4%;户均国有资产由2004年的0.29亿元增加到0.48亿元,增长65.5%。 吉林省尽管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度减少,但国有企业的规模和总量快速增加。至2007年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了3516.6亿元,比2004年增长32%。 截至2008年底,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总额71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53.4亿元,利润总额22.9亿元,已交税金37亿元,比2003年分别增加18.5亿元、243亿元、25.9亿元、23.5亿元,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国企改革不仅盘活了东三省的国有资产,壮大了国有经济,还带动了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有序竞争、互相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如今,民营经济已占辽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吉林省民营经济2008年上缴税金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60.4%,比2005年提高了37.2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达67.3%,比2005年提高1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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