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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模式推进青年就业创业

日期:2010.07.3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共青团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鹤雅报道)为广泛掌握青年创业就业情况,通化团县委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并于年初召开了团银合作推进会,与县信用社、县农行签订了扶持青年创业小额低息贷款协议,分别下发了《共青团通化县委、通化县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小额低息贷款项目的通知》和《共青团通化县委、中国农业银行通化县支行关于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小额低息贷款项目的通知》。 

为简化手续、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团县委在青年就业创业小额低息贷款工作中逐步探索出了“3+2+1”模式,即团县委、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金融机构、客户经理+贷款青年工作模式,同时,实行团干部兼职金融机构联络员制度,保证了整个网络的畅通。 

额度小于5万元的贷款,由基层团干部初审后直接报至分片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对符合要求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核,并协助办理手续。额度大于5万元的贷款,由基层团干部报至团县委,符合条件的由团县委协调县级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并对该青年创业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定期调度。年初以来,该县共为116名创业青年发放贷款1035万元,减少利息120万元,带动就业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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