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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有补贴

日期:2012.09.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新农村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为了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民生产生活

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对我省农民在省

内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实行惠农

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数量和期限

对省内农牧渔民、农业生产经营合

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省内购

买列入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惠农补贴目录

的产品,按销售价格6%—10%给予补

贴,单车最高补贴额为3万元。

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2

年12月31日。省内农牧渔民在2012年

度内,可享受的购车补贴数量为列入补

贴目录中的客车类一台、货车类一台。

农民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在2012年度内,可享受的购车补

贴数量为列入补贴目录中的产品不超过

2台。被补贴车辆两年内禁止过户。

补贴方式

省内农牧渔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

牌惠农补贴目录中的产品,申报补贴资

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

印件)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

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

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

印件);

(四)购买人身份证、户簿等相

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折,如无

粮食直补存折,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无

粮食直补存折证明材料;

(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

报表》。

购车农牧渔民需携带以上材料到户

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兑付补贴资

金。乡镇财政所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

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在农民提出

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存折账户中。

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买补贴

目录产品的申报补贴方式也按上述程序办理,并提供农民专

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执照,合作社、企业收款

账户。(李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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