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征求《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意见
日期:2014.09.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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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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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明)9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来到我市,座谈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意见。
座谈会上,省人大法工委领导在听取了我市各界人士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后,认为与会人员思想认识充分,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能够结合工作实践和地区特色,在认真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并加以吸收。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立法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红,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通化师范学院法学院相关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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