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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提早部署确保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日期:2013.06.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徐基砝王楠报道)为有效应对高温、雨水等恶劣天气给矿山企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通化县结合实际提早部署,确保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政府与企业两个责任主体,指导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防高温安全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主体,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做到按规定检查,依标准治理,确保企业稳定和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及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契机,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汛、防高温的基本安全知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信息手段,开展广泛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度汛意识。

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完善“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必备物资,要求各矿山企业对防洪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抢救物资的完好。暴雨期间,密切做好水文及监测,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防止矿山坍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因素侵袭。

加强值班值守。安监部门继续实行24小时值守、人员24小时开机、无缝隙交接班制度。企业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及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跟班作业制度,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并保持通讯的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撤离人员,确保不发生因极端天气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各监管部门对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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