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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年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日期:2013.01.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冯岩)土地收益取之于地,用之于民。2009年以来,我市通过依法依规征收土地,严格规范用地管理,推进公平公正公开运作,三年三大步,由过去的几乎零收益到目前土地资产收益已超过10亿元,实现了土地收益最大化,增强了我市财政实力,助推了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依法依规征收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江南新区建设加快推进,一些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户我市。三年来,市区共征收集体土地377.4公顷。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将征地情况、补偿标准公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调动农民积极性,全面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行阳光征地。在公布《拟征地通知》和“两公告一登记”的同时,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信息,便于被征地农民及时准确获得补偿信息,防止截留征地款项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严格程序落实制度,确保收入纳入地方国库。从市情出发,建立土地收储制度。通过征收、收购、置换、转制和到期回收等方式,集中零散土地,统一“通平”整理后实施储备,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切实防止失控和土地资产浪费情况发生,推进土地收入应收尽收,使土地收益得到充分发挥。三年来,我市集中财力物力,严格执行土地“收支两条线”,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将全部收入纳入地方国库。市本级共收储土地70宗,收储总面积476.4公顷,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转变土地交易方式,推进公平公正公开运作。进一步规范措施,实现土地收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为全市人民造福。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组建了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构筑起了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开展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提高了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比例和交易的透明度。实现了土地管理方式的“三个转变”,即配置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由一对一协议方式向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变;由只收取土地出让金向收取土地成本和政府土地纯收益全价款转变;土地交易由以原地貌“毛地”交易向完成征地拆迁通平后的“净地”交易转变。运用价格机制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实现国有建设用地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避免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环节发生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三年来,市区共出让土地80宗,出让总面积318.11公顷,成交款29.097亿元,实现财政土地纯收益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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