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低保救助惠泽城乡居民
日期:2010.07.3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 (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实习生刘俊旸记者周源)东昌区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着力实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受群众好评。
据统计,东昌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9608户、14472人,月发放低保资金167万元,年发放低保资金2600余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85户、2776人,年发放低保资金220万元。自建立低保制度以来,东昌区已先后4次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2次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214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200元。东昌区民政局还针对低保户中的重病、重残、单亲家庭、70岁以上老人、孤儿等进行分类施保,在满额保障的基础上将标准再上调30%-50%,单个分类施保人员最高可以得到270元低保金,最低可以得到234元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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