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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服务

日期:2009.11.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中原记者冯岩)10月31日上午,通化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暨救助管理站举行新楼落成庆典仪式。 副市长翟宪枝和省民政厅等有关领导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暨救助管理站新楼落成剪彩。 据了解,通化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暨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于去年5月开工,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设计床位120张,设有接待区、生活保障区、成年人受助区、未成年人受助区和行政办公区,配套设置了监护、医务、健身、娱乐、教学培训和图书阅览等综合功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救助管理站新楼的落成,标志着我市救助管理机构硬件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翟宪枝强调,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对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切实提高救助管理水平。要形成民政主导、部门配合,运转协调的“救助保护”体系,不断提升对流浪未成年人和城市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包括流浪乞讨人员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陷入生存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 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暨救助管理站新楼落成庆典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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