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民政局 为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日期:2010.12.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律东辉报道)近日,通化县民政局对城乡低保对象实施了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发放2个月,共计发放物价补贴3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发放2个月,共计发放物价补贴27万元。同时出台了《通化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对低收入家庭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城乡贫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确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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