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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镇农民参合积极性高

日期:2010.12.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新农村)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在辉南县朝阳镇2011年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会议召开后的第五天,该镇已有东凤村、马家岭村、永胜村等7个村将收缴的农民参合款送到镇农村合作医疗办,交款时间比预计提前了整整15个工作日。

为抓好2011年新农合参合工作,朝阳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新农合参合工作协议;该镇聘请县医疗办的技术人员对负责新农合工作的镇、村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各村还通过大喇叭及时公布参合时间、在村部门口张贴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及报销额度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农民参合。截止到12月初,全镇参合率已超出县下达90%参合目标5个百分点。(吴清忠孙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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