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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切实搞好审判队伍建设

日期:2008.06.1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日前,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协会成立。通化市审判监督协会的成立在通化属首创,在全国也很鲜见,很有创新意义,这对于整合审判监督资源,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们要抓住审判监督协会成立的契机,在对审判活动以及对审判人员的监督方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协会会员作用,认真研究解决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并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监督工作的职责所在。审判权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就有可能被滥用。成立审判监督协会,目的就是对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同时要以《法官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治本力度,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审判和法官业外活动的全过程。要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监督协会每个会员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创新为动力,改进方法,健全制度,逐步实现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要重点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督实效。 (一)要在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上狠下功夫。以往经验表明,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就会导致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要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特别是要把对案件承办人和院、庭领导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落到实处。 (二)要在纪律作风的监督上狠下功夫。经验表明,那些犯错误的干部,往往就是在纪律作风上不检点,久而久之由放松变为放纵,最后酿成大祸。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要站在防患于未然的角度行使好监督权。 (三)要在重要时间的监督上狠下功夫。近年来,不断出现的“59岁现象”、“49岁现象”,就是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候不能保持气节,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各位会员在充分信任法官的同时,也要密切注意法官及其他法院干部在关键时候、关键年龄段的表现,注意加强对8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工作。促进广大法官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做到慎始、慎终、慎独。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审判监督新局面 要使监督的内容更丰富。不仅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8小时以外也应该进行监督。要更新监督理念,摒弃只监督“8小时以内”不监督“8小时以外”,只监督“工作圈”不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树立起实行全方位监督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监督工作的“以人为本”。 要使监督更有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协会要紧紧抓住审判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要建立监督激励机制。给会员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鼓励监督协会的会员多深入群众,多反馈情况,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对确实发挥监督作用,经常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的会员要给予奖励。 要使监督范围更广泛。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通过多调查了解群众,多寻访当事人,建立起监督网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将监督扩展到干警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要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要通过信函通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努力建立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的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在尽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时,也要发现和推荐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执法严明、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法官,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审判监督协会会员来源广泛,层次很高,有的本身就工作在监督岗位上。作为会员要服从协会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要在协会理事会的组织下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协会也要切实加强对这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与会员的联络制度,搞好信息沟通,确保每个会员作用的发挥。 第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协会与各会员要加强日常的工作联系,要切实做到“三个配合”,在沟通监督信息上互相配合,在考察和查处上互相配合,在研究监督对策上互相配合。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与监督协会和协会会员建立紧密联系,对于会员反映干部一般性的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进行诫勉谈话;对会员反映的重要案件,要认真查处,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反馈给会员,切实保护会员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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