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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突破性”推地方预决算公开

日期:2014.03.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赵婧)财政部网站3月18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并对公开的主体、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专家称地方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前哨站”,但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如何落实还有待观察。

通知明确,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通知还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通知还要求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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