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二道江区开展“阳光”信访举报

二道江区开展“阳光”信访举报

日期:2008.07.0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梁浩景春静东报道)今年以来,二道江区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民主阳光精神做好信访工作,让信访举报人从思想上消除怀疑和顾虑,对调查结果心服口服,促进“阳光”信访工作健康发展。 推行信访举报双承诺制。他们研究制定了《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署实名举报,信访室均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认真调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在承诺时限内反馈调查结果;并要求上访人在承诺时限内不得多头、越级上访等。 邀请举报人参与调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举报人参与对举报内容的调查,不仅调动了举报人的积极性,使调查工作少走“弯路”,也使举报人从思想上消除怀疑和顾虑,对调查结果心服口服,促进息访。 开展信访举报入村活动。在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开展信访举报入村活动,通过设立临时咨询台、到村民家中走访、与村民代表谈话等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及时将信访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建立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责任追究制。与基层纪委(纪检组)签订责任书,严格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塞责,对该本级处理的问题不认真处理,造成群众集体访、越级访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3 0
Rss订阅